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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起銀行業商業賄賂典型案曝光 涉案人員被處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31日   來源:人民日報

    銀行業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1月30日召開通報會,通報了已被查結的十起銀行業商業賄賂典型案件。這些案件是: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海南省三亞分行原副行長潘在瓊、信貸部原主任陳運江、信貸員吳葉雄受賄案。2006年4月,潘在瓊、陳運江、吳葉雄在為海南省三亞市某公司發放貸款的過程中,收受該公司賄賂共計8萬元。

    ——中國工商銀行湖北省分行信息科技部原總經理吳為鋼受賄案。2002年1月至2004年8月,吳為鋼利用職務便利,在本單位設備採購及相關業務工程管理中,為他人承接工程提供方便,收受業務往來單位相關人員賄賂人民幣37.5萬元等。

    ——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保衛處原處長劉剛受賄案。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劉剛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三家公司賄賂款合計人民幣84萬餘元,為他人在中國農業銀行上海市分行安全防範産品集中採購及設備維護招標業務中謀取利益。

    ——中國銀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長覃志新受賄案。1992年至2005年,覃志新利用職務之便,在不良貸款處置、貸款發放、基建、合作房地産開發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1217.2萬元、港幣30萬元、美元13萬元,並有人民幣1926萬元、美元66萬元、港幣184.4萬元、英鎊1.4萬元鉅額財産不能説明其合法來源。

    ——中國建設銀行山西省分行太原市并州勝利橋東支行信貸員王金蓮受賄案。2003年4至5月,王金蓮利用職務之便,在為太原市某公司辦理500萬元承兌匯票業務中,收受該公司經理賄賂人民幣23萬元。

    ——交通銀行南昌分行中山橋支行原副行長陳文峰受賄案。2002年12月至2003年6月,陳文峰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江西某公司賄賂人民幣10萬元,為該公司提供貸款便利。

    ——中國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原副行長陳泓播受賄案。1999年至2003年,陳泓播在為他人辦理貸款業務和處理分行抵債資産過程中,收受他人錢財、寶馬車等,折合人民幣179.71萬元。

    ——日本三菱東京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電腦部原經理曹雲侃受賄案。2005年,曹雲侃在負責公司IT網絡線路工程項目中,多次收受承建商賄賂人民幣5.9萬元。

    ——遼寧省撫順市商業銀行原副行長薛立明受賄案。1997年2月至2006年4月,薛立明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人民幣32.5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2萬元及價值人民幣l萬元的代金券,並將客戶返還的保修費3萬元佔為己有。

    ——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農村信用聯社原理事長趙鑫受賄案。1999年至2005年,趙鑫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54.5萬元,並私藏槍支彈藥。

    他們均已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其中覃志新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據介紹,2006年,全國銀行業共發生商業賄賂案件113件,涉及金額2608萬元,涉及人員164人,絕大部分案件已作司法判決或進入司法程序。銀行業商業賄賂案件查處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田俊榮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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