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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交通部有關負責人就春運票價問題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春運公路客運不得在政府指導價外另行加價”
——發展改革委、交通部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1月31日電(記者 劉錚)繼要求春運期間公路旅客運輸票價嚴格執行省級價格、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運價,不再加成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交通部又發出進一步加強春運期間公路客運價格管理的通知。記者1月31日就此採訪了發展改革委和交通部有關負責人。

    問:2007年春運期間公路客運票價“不再加成”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答:發展改革委、交通部要求2007年春運期間公路客運票價“不再加成”,主要是針對交通部、原國家計委1998年發佈的《汽車運價規則》中“春運期間旅客運價可加成計算”的規定作出的。

    由於春運期間很多客流都是單向的,為彌補經營者回空增加的成本,歷年來,很多地區規定春運期間客運票價可以在政府指導價之外另行加價。考慮到減輕旅客特別是農民工的票價負擔,發展改革委、交通部在1月17日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今年春運期間停止在現行政府指導價之外另行加價。

    1月30日兩部委發出的通知進一步明確,春運期間公路客運票價要嚴格執行省級價格、交通部門規定的運價政策。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地方,不得在規定的浮動幅度之外另行加價;實行政府定價的,不得專門針對春運提高運價;在歷年春運期間按政府規定基準價執行,沒有上浮的,今年不得上浮。

    問:春運公路客運票價不再加成政策執行情況如何?

    答:目前,絕大多數地方公路客運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交通主管部門規定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經營者在浮動幅度內自主定價。

    兩部委通知下發後,目前執行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明確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基礎上不再加價的,有17個省份。第二種,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春運期間不上浮的有4個省份。第三種,目前價格水平在基準價以上但未達到上限的要穩定在現行價格水平,目前價格水平在基準價以下未到基準價的,可以上浮到基準價,有7個省份。

    企業要嚴格執行各省級價格、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春運期間票價政策,保持春運票價基本穩定。需要説明,春運期間企業在政府規定範圍內浮動,不屬於加價行為。

    問:停止春運期間票價加成是否會給公路運輸經營者帶來困難,有什麼措施?

    答:春運期間公路客運票價不再加成,減輕了旅客負擔,但可能會對部分經營者帶來困難。兩部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認真研究採取措施幫助經營者降低成本。

    廣東省已宣佈三項優惠措施:一是將省內客運車輛的客運附加費徵收標準從目前的0.03元/人公里降到0.02元/人公里,徵收核定實載率從70%降到55%;二是免收省內客運車輛春運40天養路費,繼續執行歷年春運免收客運車輛10天客運附加費優惠政策;三是減半徵收省際客運車輛公路通行費。預計可降低客運企業成本5.5億元左右。

    問:今年會不會出現旅客滯留現象,交通部採取了哪些措施?

    答:交通部已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做好客運企業和經營者的動員組織工作。

    要強化運力組織調度措施,確保運力調配及時。對於出現運力緊張的地區,當地交通主管部門要及時與相關地區進行溝通協調,調集運力支援。為解決廣東省春運期間客流過於集中的問題,交通部已要求南方片區省份督促公路客運企業提前到廣東省與客運站場、廠礦企業、建設工地簽訂加班合同或包車合同,確保節前支援廣東的加班車和包車總量不少於去年。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提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一旦發現運輸緊張狀況,要立即啟動預案,確保旅客不滯留。交通運輸部門要維護好秩序,保證服務質量,確保旅客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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