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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陸續選拔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支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記者李江濤)120名高校畢業生從2日起將陸續奔赴北京農村中小學教育第一線。從2007年起,北京市將用3年時間選聘20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實現為全市農村中小學每校配置兩名支教畢業生的目標。

    記者從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了解到,北京採取公開招聘方式,聘用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區高校中具備教師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屆優秀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支教。2007年將一共選聘620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支教。

    據介紹,為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支教,北京市出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主要有:

    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本科畢業生的工資待遇,按第一年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年平均每人每月2500元,第三年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發放,按學歷不同還可適當浮動,並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政策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金。

    各區縣教委與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期滿後可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意願續簽合同。合同期未滿違約的,按勞動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檔案免費存放于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服務中心。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可落在家庭所在地或所在支教區縣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2年內考核不合格或自願解除合同的,按照有關規定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保存在培養學校,連續2年考核合格,按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的有關規定與程序上報市人事局批准後,戶口轉至所在支教區縣人才服務機構。考核不合格或2年內本人申請解除合同的,由培養學校為其辦理回生源所在地或到京外其他地區就業的手續,同時按國家規定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通過北京市國家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的,筆試合格證書有效期延長至其3年合同期滿後的6個月。3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本人意願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表現優秀的,可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優先選聘進入教師隊伍。被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錄用聘用的,可按同類人員的標準確定工資待遇,參加支教的工作年限計入工齡。工作滿2年經考核合格報考研究生的,入學考試總分加10分,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此外,被聘用到農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生,3年合同期滿在教育系統以外就業的,政府不再向其追繳師範教育培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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