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2月6日電(記者呂曉宇)2006年山西省有4.3萬名就業困難人員和16.9萬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
這是記者從6日召開的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上獲悉的。
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張健説,2006年,山西省把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的適用範圍擴大到城鎮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把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從“4050”人員擴大到所有下崗失業人員,把小額貸款額度從2萬元放寬到5萬元,全省就業再就業資金補貼支出9.24億元,幫助4.3萬名就業困難人員和16.9萬名下崗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實現再就業的4.3萬名就業困難人員全部享受到了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的佔到80%,其中,太原市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幫助5500多名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解決了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