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記者劉羊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2006年,勞動保障部共頒佈施行113個國家職業標準。
這位負責人説,這113個國家職業標準是在充分考慮社會經濟發展、科學技術進步和産業結構變化的基礎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為依據制定的。它本著客觀反映現階段從業者的技能水平和職業發展的要求,對職業的活動範圍、工作內容、技能要求、知識水平和對從業者的培訓考核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2006年勞動保障部出臺了一批從業人數多、技術技能要求高的傳統産業類職業標準,如軸承裝配工、有機合成工等。同時,結合高新技術發展,依託有關行業企業、教育培訓機構制定了激光頭製造工、集成電路測試員等一批新興職業的國家職業標準。
此外,2006年還制定了保安員、公共營養師等與廣大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職業標準。
這位負責人稱,從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頒布實施以來,勞動保障部共頒佈施行了650個國家職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