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2月23日電(記者張軍)陜西省加強新農村建設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自2007年起,凡在村莊規劃範圍內進行的各項建設,必須按規定辦理選址意見書和建設許可證。凡是沒有編制規劃或規劃沒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新建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陜西省要求,新農村建設中村莊規劃建設用地和扶貧移民搬遷用地,要嚴禁在山洪、滑坡、泥石流、河流溢洪區和地下採空區等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域內選址。對於沿河、沿路、沿山等地質條件較為複雜,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原有村莊,要加強監測預警,提出防治方案,不許批准新的改建、擴建和續建項目,並要有計劃地逐步予以遷移。
陜西省地質災害分佈廣泛,嚴重阻礙新農村建設健康發展。全省共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8711處,危及農民房屋及窯洞30余萬間,土地10余萬畝。全省受地質災害直接威脅人口高達49.7萬人。2001年至2005年,全省共發生各類地質災害4759起,死亡235人。
對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村莊和集鎮,陜西將開展地質災害勘查和治理,及時查明地質災害的成因及發展趨勢,組織開展治理,消除隱患。對那些地處偏遠山區,治理成本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陜西將開展搬遷避險工作和扶貧移民搬遷工作,確保農民生命財産安全。
陜西還將加強對農民建房的引導,向農民提供優秀合理的設計圖樣,逐步推行民宅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增強農村村莊建設抗震防災減災能力,確保農民建房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