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 教育部日前頒布《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首次對我國中小學生公共安全教育的內容、實施途徑與保障機制做出全面系統的規範和要求。
《綱要》明確指出,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主要包括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公共衛生事故、意外傷害事故、自然災害及網絡信息安全事故等內容,並按照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認知特點,詳細規定了各學段公共安全教育的內容與實施辦法。
《綱要》要求各中小學校要在學科教學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滲透公共安全教育內容,並採用班、團、校會、升旗儀式、專題講座、板報、參觀和演練等多種形式,幫助學生系統掌握公共安全知識。通過遊戲、模擬、體驗等主題教學活動,增強公共安全教育的效果。
《綱要》還要求學校與公安消防、交通、衛生等部門建立密切聯絡,聘請有關人員擔任校外輔導員,協助學校制訂應急疏散預案和組織疏散演習活動。
為保障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落實,《綱要》要求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保證公共安全教育的時間,加強教學資源建設,同時重視教師隊伍建設,加強教學評價與督導。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指出,《綱要》的頒布與實施,必將對提高中小學生面臨突發安全事件時的自救自助能力、健全我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系統産生深遠影響。(崔靜、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