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3月1日電(記者張敏)為推動民辦高等教育健康持續發展,江西省在全國首創民辦高校保證金制度,同時實施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
為建立民辦高校風險保證金制度,江西省規定每年從民辦高校年度學費收入中按1%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的處理。風險保證金收取年限為:民辦本科高校根據學制按四年一個週期的標準收取;民辦專科高校根據學制按三年一個週期的標準收取。風險保證金屬於學校資産,實行專戶儲存,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監管,利息由民辦高校支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和侵佔風險保證金本息。
目前,江西省有2所民辦本科院校、8所民辦高職學院,還有30所民辦專修學院。全省民辦高校和高等教育機構在校生共24.7萬人,比2001年增加了近2倍。其中10所民辦普通高校在校生佔民辦院校學生總數的九成,約佔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學生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