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崔清新、李薇薇)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協調組最近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有一半以上的農村婦女錶示是由本人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在掌管家庭“財政大權”。
這份名為全國農村婦女權益狀況和維權需求的調查報告是全國婦聯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協調組于2006年開展的。
調查顯示,在家庭財産管理方面,數據顯示,有一半以上的農村婦女錶示是由本人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在管錢。同時離婚婦女或寡婦再婚的財産權益也受到了重視,95.6%的村負責人認為離婚婦女或寡婦再婚能帶走“分得的家産”,其他農民群體也有85%左右贊同這一觀點。
調查還表明,有86%的農村婦女、87.7%的男性農民認為目前找對象最好的方式是自由戀愛,“這説明農村的自主婚姻已經佔了較高的比例。”無論是村負責人、農村婦女,還是男性農民,都有85%左右的人認為,和5年前相比農村離婚的人數變化不大或更少了,“這説明農民的婚姻關係比較穩定。”調查説。
據介紹,這次調查分農村調查地點和城市調查地點,涉及浙江、福建、吉林、湖北、河南、寧夏、陜西和貴州等8個省(自治區),北京、廣州、武漢和成都等4個城市。
調查對象包括:與農村婦女維權工作密切相關的村負責人(指的是目前在任的村委會主任或者村支部書記)、農村中的農村婦女和男性農民、城市中的女性農民工和男性農民工。調查共實施了6596份調查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