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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綠化之路—寫在第29個植樹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姚潤豐 于文靜 董峻)又是春風吹綠時,我們將迎來第29個植樹節。在這春光明媚的大好時節,一場大規模的春季植樹造林運動正從南到北全面展開,全國城鄉適齡公民紛紛走向田野山岡,植樹造林,為建設祖國秀美山川,履行公民的植樹義務。全民的綠化意識、生態意識、可持續發展意識、社會責任感和法制觀念,正在國家大力倡導的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中進一步得到加強。

    中華大地的綠色正在延伸

    今年的3月12日是我國第29個植樹節,今年也是我國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26週年。

    1979年2月,在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根據國務院提議,決定每年3月12日為全國的植樹節。1981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1982年3月12日,鄧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種下了義務植樹運動的第一棵樹。

    如一縷春風吹遍中華大地,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在廣袤土地上如火如荼地開展起來。26年來,每到植樹季節,從中央到地方,從南方到北方,從白山黑水到八桂大地,從黃河沿岸到大江南北,從國有企業到民營公司,從知名人士到中小學生,億萬群眾都滿懷熱情地做著同一件事:植樹造林,綠化祖國。

    一年又一年的播綠不輟使中華大地的綠色正在延伸,人們真切地感受到了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結出的豐碩果實。國家林業局11日發佈的《2006年中國國土綠化公報》顯示,26年來,全國參加義務植樹的人數達104億多人次,累計義務植樹492億多株。全國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2.54%,綠地率28.51%,人均公共綠地7.89平方米。

    全國綠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表示,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是中國國土綠化史上的一項偉大創舉,也是世界造林綠化的一個奇跡。經過多年的不懈奮鬥,我國森林面積已達到26.2億畝,活立木蓄積量達到136.18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提高到18.21%。在世界森林資源日益減少的情況下,我國實現了森林資源的持續增長。

    中國大地需要更多的綠色

    隨著時代的前進,社會的進步,廣大群眾有著一個共同的願望:天更藍,水更清,樹更綠,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人與自然的關係更和諧。

    “儘管我國的國土綠化事業取得巨大成就,但還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和問題。”賈治邦説,目前全國森林覆蓋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61.5%,人均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和六分之一左右。草原生態環境“局部改善、總體惡化”的趨勢還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産品供給能力弱等,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

    第二次全國荒漠化監測和逐年沙塵暴監測結果表明,重點地區的生態惡化趨勢得到初步控制,但我國生態建設仍然存在著八大問題。一是森林資源總量不足。二是林地流失依然嚴重。三是超限額採伐仍未杜絕。四是森林經營水平亟待提高。五是部分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數量過少。六是因開墾、城市開發佔用等造成自然濕地面積削減、功能下降。七是水土流失絕對面積仍佔國土面積的三分之一以上,大江大河上中游等生態脆弱地區水土流失仍很嚴重,局部地區還存在惡化趨勢。八是荒漠化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以上結果表明我國生態建設正處在一個“治理與破壞相持”的階段。即,我國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治理速度趕不上破壞速度,邊治理邊破壞的趨勢還沒得到根本扭轉。人均佔有森林面積和蓄積量分別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0%和12%。大規模盲目利用生態資源,使我國的生態資源質量下降,澇、旱、沙三大災害成為威脅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今年以來,北方地區已經出現多次沙塵天氣,持續乾旱的天氣正困擾著西南地區。

    應當看到,我國改革開放20多年的發展,取得了發達國家歷經上百年才達到的水平,各種問題尤其是生態環境問題在短時間內相繼出現,並帶有很大的突發性和擴展的廣泛性。同時,巨大的人口、經濟高增長造成森林資源的巨大消耗將形成更大的壓力。還有一些地方對森林資源的經濟依賴度仍然相當高。

    賈治邦為此指出:“我國總體上是一個缺林少綠的國家,生態建設任務十分繁重。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濕地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問題依然嚴重。要實現全國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必須依靠全民共同努力,深入持久地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

    共築一條綠色的長城

    歷史經驗教訓反復證明,“窮山必有惡水,山清才能水秀;治水必須治山,治山必先興林”。

    正是基於這樣一種共識,國土綠化和生態建設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

    近年來,各地圍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把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與造林綠化的具體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任務與造林綠化的豐富內涵有機結合起來,有力地推動了義務植樹運動深入發展,加快了實現山川秀美的進程。

    “植樹造林,改善生態,充分挖掘林業的多種功能,發揮林業的多種效益,不斷滿足社會和人們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需求,特別是提高生態産品的供給能力,已成為當前林業建設的重要任務。”賈治邦表示。

    賈治邦説,為了實現到2010年我國重點地區生態治理取得突破性進展,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風沙區的沙漠化明顯緩解,森林覆蓋率達到20%的“十一五”時期造林綠化總體目標,國家將建立健全義務植樹制度體系,落實義務植樹屬地管理的規定,結合開展認種認養綠地、植紀念樹、造紀念林,領養古樹名木,“以資代勞”等多種形式組織義務植樹,建立地方各級政府義務植樹責任制,嚴格執行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兌現獎懲,不斷提高義務植樹盡責率。

    此外,“十一五”期間,國家將加大對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建設,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三北”和長江等重點防護林體系建設、退耕還林還草、環北京地區防沙治沙、草原保護、水土流失治理等重點生態工程,儘快建立起國家生態安全體系。

    新聞背景:植樹節和全民義務植樹運動

    我國植樹造林的歷史,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植樹造林、發展林業真正成為國家建設的戰略任務,卻是在新中國成立之後,而成為公民的一項法定義務則始於改革開放之初。

    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十分重視綠化建設。上世紀50年代中期,毛澤東就曾號召“綠化祖國”“實行大地園林化”。1956年,我國開始了第一個“12年綠化運動”。1979年2月23日,在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根據國務院提議,為動員全國各族人民植樹造林,加快綠化祖國,決定每年3月12日為全國的植樹節。

    1981年夏天,四川、陜西等地發生了歷史罕見的水災。根據鄧小平同志的倡議,1981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決議指出,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決議號召全國各族人民“人人動手,每年植樹,愚公移山,堅持不懈”。1982年的植樹節,鄧小平同志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種下了義務植樹運動的第一棵樹。

    從此,義務植樹作為一項公民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被付諸實施,一場世界上規模最大、參與人數最多、成效最為顯著的義務植樹運動在全國持續開展了26年。全民義務植樹26多年來,黨和國家領導人不論工作有多忙,不論是在北京還是在外地,都認真履行公民應盡的植樹義務。統計顯示,自1982年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以來,全國參加義務植樹的人數達104億多人次,累計義務植樹492億多株。

    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有力推動了我國生態狀況的改善。這個運動啟動之前的1981年,全國森林面積為17.29億畝,活立木蓄積量為102.6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為12%。經過多年的不懈奮鬥,我國森林面積已達到26.2億畝,活立木蓄積量達到136.18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提高到18.21%。在世界森林資源日益減少的情況下,我國實現森林資源的持續增長。森林植被狀況的改善,不僅美化了家園,減輕了水土流失和風沙對農田的危害,而且還有效提高了森林生態系統的儲碳能力。

    新聞分析:我國公民義務植樹盡責率緣何僅為55%?

    國家林業局11日首次公佈了去年我國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為55%,雖比2005年提高10個百分點,但全國仍有近半數適齡公民未完成植樹義務。

    1981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次年,國務院出臺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爾後,江西、廣東、湖南、安徽等10個省份還陸續出臺了地方性法規。

    決議要求:“年滿11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棵至5棵。”實施辦法規定:“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十一歲至六十歲,女十一歲至五十五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樹3棵至5棵的要求,均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實施辦法同時規定:“年滿十八歲的成年公民無故不履行此項義務的,所在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補栽,或者給予經濟處罰。整個單位沒有完成任務的,要追究領導責任,並由當地綠化委員會收繳一定數額的綠化費。”

    隨著決議的出臺以及辦法的實施,義務植樹實際上成為了適齡公民必須履行的一項法定義務。然而就是這項法定義務,在執行中卻被大打折扣,55%的盡責率表明我國仍有近半數適齡公民未完成植樹義務。

    據全國綠化委會員辦公室綜合組副組長韓國祥介紹,全國平均義務植樹盡責率普遍不高,主要有六方面原因:

    一是相當一部分省區市對綠委工作重視不夠。

    二是一些地方綠化辦機構不健全,力量薄弱。據統計,全國31個省區市綠化辦中有19個省份綠辦是設在林業廳(局)的某個處室,共有專職人員23人,平均一個省不到1.2人。

    三是隨著形勢的變化以及義務植樹的體現形式多樣化,一些地方依然採用舊辦法組織發動義務植樹,未能適應社會形勢變化的要求。

    四是部分公民對義務植樹的法定性、義務性、全民性、公益性認識不足,綠化意識還有待增強。

    五是義務植樹法制保障機制不健全。表現在《全民義務植樹條例》仍未出臺;各地只有10個省區市頒布了地方法規,不適應依法行政的要求。

    六是一些城市周邊已沒有成片荒山荒地,再組織大批居民直接綠化,確實有難度。

    根據全國綠化委員會發佈的《2006年中國國土綠化狀況公報》,去年我國參加義務植樹人數5.5億人次,約有4.5億適齡公民未完成植樹義務。

    國家林業局副局長祝列克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針對我國公民義務植樹盡責率較低,今後將儘快制訂出臺《全民義務植樹條例》,用法律規範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開展;認真落實義務植樹屬地管理的規定,加強城市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對義務植樹適齡公民的登記,組織開展義務植樹和植樹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同時進一步拓展義務植樹的實現形式,除親自參加植樹外,推行以資代勞、認建認養、拍賣冠名權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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