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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全面啟動廉租住房建設 今年將拓展到縣級地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8日   來源:人民日報

    福建省建設廳日前宣佈,在省內各設區市全面啟動廉租住房制度的基礎上,今年廉租住房建設將拓展到縣級地方,並納入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推進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各縣(市、區)將在新建房地産項目和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中配置一定數量的廉租住房。

    福建省最低收入家庭6.87萬戶中,人均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的有3.5萬多戶,人均建築面積8平方米以下的有1.24萬戶。如何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福建採取全面啟動廉租住房制度,規範經濟適用房管理,落實農民工可買經濟適用房、享受公積金貸款政策,政府出資為農村住房統一保險等政策,使百萬困難群眾有房住,低收入家庭買得起房。

    為儘快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福建以多種方式啟動和拓展廉租住房建設。在保障方式上,堅持以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與租金減免為輔等方式。在房源籌集上,從經濟適用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作為廉租住房;收購現有舊租房和空置商品房作為廉租住房,從剩餘公有住房中將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進行統籌。各地財政在新一年預算安排時,根據本地區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狀況及財政承受能力,安排一定資金用於廉租住房建設。各地還根據有關規定適當擴大住房公積金中廉租住房補充資金的提取量,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和上交財政管理費用後的餘額,全部作為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充資金。

    到目前,福建全省累計已有7000多戶最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廈門市解決了666戶家庭的住房困難,核減租金2541戶,發放租金補助407戶。福州市目前已建成1634套廉租房,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6平方米的低保戶都已安排入住廉租住房,基本做到應保盡保。福建有48個縣開展了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實施項目共200多個,完成投資71.2億元,解決7.2萬戶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問題。

    自3月起,福建省著手對房地産開發用地實行年度計劃管理,改善供地結構,調整供地節奏,增加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應量。今後,各地在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項目選址方面,都須在城市中心區域安排部分項目。省國土資源廳每年將安排一定數量的農用地轉用指標,用於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應。(記者 蔡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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