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就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發出通知,明確規定在招生工作中,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招辦及試點高等學校要強化公示力度,嚴格規範藝術特長測試和體育專項測試,嚴禁擅自降低錄取標準、擴大錄取規模。
通知規定,嚴禁擅自降低錄取標準、擴大規模錄取考生。各省級招辦要統一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考生的報名,不得在錄取時按藝術特長生招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向試點範圍以外或不允許招生的高等學校投遞學生檔案。選拔時要遵從規範、公正的原則,對擬錄取未達教育部相關規定要求、但藝術特長或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且具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或擬錄取人數超出本校當年規模,須報經教育部備案後方可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通知要求,各省級招辦和試點高等學校要全面、準確、規範、及時地報送招生信息和錄取數據,做好公示工作。對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應將其違規事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報考資格,並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對在組織藝術特長測試中出現重大疏漏或違規錄取藝術特長生、體育專項測試的試點高校和有關高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資格,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並在全國範圍內通報。(記者 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