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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啟動校方責任險 學生出事故最高賠付36萬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青島3月31日電(記者蘇萬明)青島市決定啟動校方責任險,從今年開始,市政府每年出資600萬元,為全市城鄉3600多所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120萬餘名學生投保,學校每次事故的最高賠付額度為500萬元,每名學生每年累計最高賠付額度為36萬元。

    青島市教育局、財政局和保監局日前聯合下發文件宣佈實施校方責任險,保險費為每生每年5元,由政府承擔。據介紹,凡學生在校園內或在由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如學校在體育課、實驗課、課間操、課外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等,如事故依法應由學校承擔全部或部分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責任,校方賠償責任將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意外事故由學生的故意行為或自然災害造成,則不在理賠範圍。

    據了解,保險公司下一步將開始逐個對學校進行風險評估,查找學校安全隱患,為學校建立風險檔案,同時督促學校整改,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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