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近日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彙報稱,6億多元社保基金在外運營未收回。日前,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透露,這筆“問題社保基金”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的歷史遺留問題,廣州市從2000年開始清理回收,對相關責任人的查處工作正在進行中,部分責任人已被追究刑事責任。另外,廣東省人大已組成調研組,對廣東各市社保基金管理情況進行調研。
據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崔仁泉介紹,媒體所稱的“遭擠佔挪用”的10.18億元社保基金,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1996年之前,社保制度剛剛建立,社保基金由廣州市勞動局屬下的社會勞動保險公司管理和運作,這按當時國家的政策是允許的。截至1999年底,廣州在外營運的社保基金共10.18億元,涉及25個項目。
2001年9月,廣州市成立糾正回收違紀擠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工作領導小組,開展社保基金的追收工作,截至2007年3月,採取法律手段處理的案件18宗,已經結案10宗;採取其他手段處理的案件7宗,結案1宗。已追回社保基金3.6億元,預計還可以回收1.05億元,剩下的5億多元無法追回的將由社保風險準備金彌補。自2000年以來,廣州社保基金未發生過違規擠佔挪用的問題,社保基金管理規範,安全有保障。
據介紹,在加大社保基金追收力度的同時,廣州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求堅持“對於不落實到責任人的在外運營社保基金不予核銷”的原則,目前相關責任人的查處工作正在繼續。其中,原廣州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分管社會保險基金的副局長蔡耀坤,于2002年9月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等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長期潛逃的犯罪嫌疑人、原廣州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經理劉某,2006年12月被廣州市公安局抓獲歸案,現已報經廣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將於近期提起公訴。涉及有關領導和經辦人員的責任追究,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已於今年1月分別向廣州市紀委監察局報送了有關材料和處分方案。
另外,記者從廣東省人大了解到,廣東已經組成包括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分人大代表在內的3個調研組,分赴各地市調研社保基金管理情況。(記者 賀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