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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管理條例》15日施行 股指期貨漸行漸近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務院今年3月16日發佈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以及中國證監會12日頒布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和《期貨公司管理辦法》從4月15日起施行。

    專家認為,這些法規的施行意味著我國期貨市場的法制體系和環境更加完善,法制基礎更加牢固,標誌著我國期貨市場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對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將産生深遠影響。

    此間專家認為,同原有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相比,新的條例將規範的內容由商品期貨擴展到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為中國推出股指期貨、外匯期貨和外匯期權等一系列金融衍生品奠定了法律基礎,對我國資本市場充分發揮金融服務功能,特別是發揮期貨市場特有的規避風險、套期保值、發現價格功能,促進中國企業有序參與國際經濟競爭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期貨業協會副會長施建軍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是在總結我國期貨市場發展10多年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的,其中諸多強化監管的措施將有利於我國期貨市場的穩步健康發展。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教授董安生認為,漸行漸近的股指期貨將結束我國只有商品期貨的歷史,促進證券和期貨兩大行業實現真正的融通,徹底改變我國期貨市場的運行格局,我國將逐步進入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共存的時代,市場的功能將進一步完善。

    經過約20年的探索和規範,目前我國已經擁有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我國商品期貨市場品種包括玉米、豆粕、白糖、天然橡膠、鋅等10多個品種。2006年全國期貨市場成交額達21萬億元,創歷史新高。期貨産品體系日益完善,在促進期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進一步滿足了現貨企業規避風險的需求,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更為豐富的投資工具。

    為迎接金融期貨産品的誕生,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相關期貨公司加快了技術改造的步伐,紛紛上線新的交易、結算系統和轉賬系統。此外,由中國證監會牽頭組織,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舉辦的“股指期貨全國巡迴報告會”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與此同時,我國期貨公司及證券研究機構加大了對股指期貨産品研發力量的投入。各公司都培養了專門的研究人員,有的還成立了研究所,建立研發系統,確定研發重點,提供研發産品,為投資者提供更好的專業化服務。有關公司還進一步加強內控制度的建設,從期貨經紀合同到風險管理制度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的調整,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控制風險。

    不過,多數專家認為,期貨是一個專業性較強的投資工具,股指期貨的專業性更強,大多數個人投資者不適合從事股指期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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