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4月19日電(記者 李麗靜)河南省7個部門日前聯合公佈了今年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辦法,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收費行為,今秋開學,該省部分小學將告別教輔材料。
河南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日前聯合製定了《2007年全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收費行為。《意見》規定,今後河南省中小學借讀生繳納借讀費後不再繳納雜費,對進城務工農民子女上學收費,應與城市居民子女一視同仁,即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分配的學校上學,學校不得收取借讀費。嚴禁在“一費制”外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一費制”收費標準。 除規範中小學收費行為外,河南省教育廳還規定,全省所有高校嚴禁向學生收取“轉專業費”“專升本費”“假期住宿費”“補考費”“重修費”等費用。新生入校首次辦理各類證、卡,學校也不得向學生收取工本費。
河南省教育廳規定,全省所有中小學都不得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徵訂目錄,任何部門、學校、教師都不得以提高教學質量為由,推銷教輔材料,堅決制止搭售或學校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教輔材料。學生學習需要教輔材料,由學生或家長自願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