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本報刊登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在社會各界和廣大幹部群眾中引起很好的反響。
最近一段時間,在學習胡錦濤同志提出的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公僕意識、節儉意識時,本報收到不少幹部群眾的反映,認為黨政機關違規修建樓堂館所、追求豪華之風,不符合“三種意識”,有損黨和政府形象。
違規修建樓堂館所,與一些領導同志錯誤的認識有直接關係。有的認為,現在財政收入多了,經濟條件好了,對建辦公樓的審批不必那麼嚴格,規定可以放寬;有的認為,辦公樓建得氣派些,有利於對外交往,是機關的“形象”;有的認為,不少建辦公樓的資金,源於其他機構的贊助、捐贈,花的又不是財政的錢,沒什麼不妥當的。
這些認識都是不正確的。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生産力還不發達,人民的生活還不富裕,需要辦的事還很多。地方的財政收入多了,經濟條件好了,並不等於應該做的、急需辦的事情都沒有了。條件再好的地方,社會和文化事業的建設,人民生活條件的進一步改善,困難群眾的生産生活,仍然都需要加大投入,都應該把資金用到最該用的地方。即使將來條件更好了,我們也沒有任何理由鋪張浪費。
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的建設,必須從嚴控制建設標準,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有關標準和原則,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各地實際情況的,應當嚴格遵循。許多事實表明,超出規定標準,違背建設原則,既違反規定,也得不到“好處”。好面子、比闊氣、求奢華的做法,在投資者眼裏,只能説明當地政府不講儉樸,華而不實,不成其為好的投資環境;在群眾心裏,這是忘了民生疾苦,心中沒有百姓。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建豪華樓堂館所,只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疏遠黨群幹群關係。
黨政機關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辦公樓項目建設的投資,只能統一由政府預算內投資安排,而不能由其他途徑籌措。一些黨政機關追求豪華的歪風,與其資金來源和管理方式的不規範分不開。有的建設資金,説起來是其他機構或人士的贊助、捐贈,但往往是需要付出“代價”、給予“補償”的。而向銀行貸款,向其他單位舉債,搞集資攤派,甚至挪用扶貧款、救災款等專項資金來建設辦公樓,其實質都是一種對權力的濫用,是對人民利益的損害,是一種腐敗現象。
發揚艱苦奮鬥的作風,節約資源,珍惜民力,是黨和政府的要求,也是人民的願望。各地區各部門應結合實際認真學習、堅決貫徹《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的制度和監管機制;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努力增強“三個意識”,帶頭弘揚新風正氣,堅決剎住這股歪風,進一步樹立和增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