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7日電(記者 江國成)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27日説,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不會對引進外資造成很大不良影響。它的實施必將為我國引進外資和改革開放發揮積極的作用。
宋蘭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説,2008年,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內資企業所得稅負擔將低於改革前的水平,外資企業的總體稅負會略有上升。對此,人們擔心這會影響引進外資。這種顧慮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從更廣泛的視野來看,人們就會得出積極的結論。
她説,新稅法規定,現有外資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在新稅法實施五年內過渡到新稅率,享受定期減免的繼續享受至期滿。另外,高新技術企業符合條件的環保和節能節水項目、創業投資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繼續享受。“這些稅收政策為外資企業今後的進一步發展和擴張創造了極為有利的條件。”
宋蘭説,中國穩定的政治局面、逐步健全的法制環境、發展良好的經濟態勢、豐富的勞動力資源和廣闊的市場等,才是對外資真正具有吸引力的因素。加上新稅法對提高引進外資的質量設計了較好的稅收制度,“可以肯定,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必將為我國外資的引進和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
今年3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明年,中國將實行內外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法。新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25%,預提所得稅稅率為20%,並對小型微利企業設立了20%的優惠照顧稅率,對高新技術企業設立了15%的優惠稅率。新法還對現行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有增有減的調整,擴大了稅前扣除標準。
宋蘭説,根據初步測算,不考慮經濟自然增長對稅收的貢獻,2008年新稅法實施當年,財政減收約930億元,其中內資企業所得稅減收約1340億元,外資企業所得稅增收約4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