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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交易規則公佈 公開徵求意見5月11日結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08日   來源:人民日報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7日發佈消息説,有關股指期貨交易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日前(4月30日)已公佈,並開始正式徵求意見,至5月11日結束。

    最新公佈的《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是中金所依據新頒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結合此前意見徵求過程中的反饋和倣真交易中出現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集中討論和逐條論證後形成的。其中,實施細則共8項,具體包括:《交易細則》、《結算細則》、《結算會員結算業務細則》、《會員管理辦法》、《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信息管理辦法》、《套期保值管理辦法》和《違規違約處理辦法》。

    鋻於中金所將採取無交易大廳的遠程交易模式,《交易規則》規定,會員可根據業務需要向交易所申請設立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席位。會員和客戶遵守一戶一碼制度,不得混碼交易。有關交割結算制度,交易規則規定,期貨交易交割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股指期貨合約採用現金交割方式。

    為控制風險,《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作了一系列的制度設計,包括保證金制度、價格限制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大戶持倉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強制減倉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警示制度。此外,《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引進了符合金融期貨交易特點的風控措施,在價格限制制度中引入了熔斷機制。考慮到金融期貨價格變動幅度大,這一辦法還規定了強制減倉制度。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標的為滬深300指數,合約乘數為每點300元,股指期貨合約價值為股指期貨指數點乘以合約乘數,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是0.2點指數點,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0%,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最後交易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最後交易日即為交割日,最後交易日為法定假日或者因不可抗力未交易的,以下一個交易日為最後交易日和交割日。(記者謝衛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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