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將確保80%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公開其收入狀況。”這是近日上海有關部門發佈的《2007年上海市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要點》中明文要求的。
據了解,去年上海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收入公開實施率為75%。在此基礎上,上海廠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企事業單位將全面實行領導幹部收入與企業效益挂鉤、與職工收入增長挂鉤的考核制度,通過推進領導幹部收入公開,促進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建立健全,在集體合同中明確職工工資隨企業效益增長正常浮動,並逐步量化職工工資增長幅度。
為此,《要點》要求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産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年內率先建立工董、監事制度,保證董事會中至少有一名職工董事,監事會中職工監事人數比例不少於三分之一。
《要點》還規定,按照非公有制企業推進廠務公開民主管理的要求,所有企業都要公開職工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金和外來務工人員綜合保險金繳納情況;企業執行國家和政府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情況;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及工資集體協議的簽訂、修訂、續訂及履行情況;企業制定的涉及職工利益的各類規章制度;企業辭退和處分職工的情況和依據;涉及職工權益的其他事項。
據悉,這項工作在實際推進中遇到很大阻力,為此,上海市廠務公開領導小組已著手制訂工作意見,研究推進策略,力爭年內有60%的非公企業實行“六公開”制度,並爭取用三年時間,在非公企業中普遍實行“六公開”制度,以切實維護和保障職工最直接、最基本的各項權益。
據悉,今年9月到10月,上海市廠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全市各類企業進行調研檢查,檢查重點是國有、集體及其控股企業實行領導人員收入公開情況,非公有制企業實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項公開制度建制及實施的情況等。(記者 錢培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