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5月19日電(記者 李雲平)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明確提出,為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內蒙古將從宏觀調控、産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政策支持4個方面加強節能減排工作,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內蒙古儘管資源富集,但資源利用效率相對較低、能耗偏高。2005年,內蒙古每萬元GDP綜合能耗為2.14噸標準煤,而全國平均水平為1.61噸標準煤。規劃到2010年,內蒙古非資源性産業佔工業比重由目前的10%提高到30%左右,每萬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5%左右。
內蒙古將按照“上大壓小、扶優汰劣”的思路,嚴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項目,嚴把土地、信貸閘門,提高節能環保市場準入門檻;清理糾正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優惠政策,嚴肅查處違反國家規定和政策的行為。逐步建立落後産能退出機制,大力淘汰能源、冶金、建材、化工、造紙、食品等行業的落後産能。
為降低單位GDP能耗,內蒙古將大力發展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的非資源型産業以及高新技術産業,積極推動資源型産業延伸升級。組織實施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攻克一批節能減排關鍵和共性技術,在電力、鋼鐵和有色冶煉等重點行業推廣一批潛力大、應用面廣的重大節能減排技術。
同時,內蒙古將制定和完善鼓勵節能減排的稅收政策,加大節能減排投入,運用價格、稅收等多种經濟杠桿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