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長春市的見義勇為者受傷後,將被送到解放軍四六一醫院及時救治,該院將無償墊付搶救時的醫療費用。
解放軍第四六一醫院日前被長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確立為見義勇為人員傷病救治定點醫院。按照協議,醫院在後期結算時將醫療費用減免30%,其他費用將按《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規定支付。
根據《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公民因見義勇為負傷的救治費用,由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暫付;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在救治期間的醫療、交通、食宿、護理等費用,應當區別不同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由以下各方承擔:由加害人依法承擔;由受益單位、受益人資助;由社會保險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由所在單位資助;依照各項規定支付後的不足部分,從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見義勇為基金中支付。(肖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