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有所醫,居者有其屋是政府向人民的承諾。”5月25日,甘肅省副省長石軍率省財政、建設、勞動和社會保障三大部門負責人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和《穩步實施廉租住房的意見》。
早在年初,甘肅省委、省政府就決定在去年建立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今年在全省範圍內實現城鎮醫療保險制度全員覆蓋;同時,用3年時間解決享受低保的城鎮生活困難群眾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戶的基本住房需求,分階段實現應保盡保。
經過3個月的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甘肅省政府于日前出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和《穩步實施廉租住房的意見》,下發全省執行。
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行政府補助和個人自願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機制,繳費標準為城鎮居民每人每年不低於120元,各類學生每人每年不低於80元,各級財政補助佔繳費標準的50%。方案還要求,要建立大病醫療補助制度,對患重大疾病的參保人員及時給予補助。對享受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補助後,個人住院醫療費負擔仍過重的人員,由民政部門給予醫療救助。
按計劃,甘肅省從2007年起全面推進廉租住房建設,至年底全省所有縣市區將全部啟動。目前,甘肅全省有14個市州、4個縣級市和36個縣城啟動了廉租房制度建設。(記者康勁 通訊員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