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6月9日電(記者 王立武)安徽黃山市從保護古建築、古驛道、古樹和民間文藝做起,為1000多個古村落制定保護規劃,有100多個村落在古村之外另建新村。該市還結合新農村建設,為鄉村4000多幢與傳統建築風格、文化特色不協調的現代民居,添加典型的徽派建築元素,使新房從外面看起來與當地文脈一致,保留了濃濃的傳統文化氣息,從而很好地處理了古村落保護與改善當地農村生産生活條件之間的矛盾。
黃山市的實踐和經驗告訴我們,農村歷史文化保護是新農村建設的題中之義。只有以保護歷史文化遺存為基礎,“創新”“護舊”相結合,新農村建設才能更彰顯其品位和價值。
當前,農村文化保護問題越來越突出。不少歷史文化街區、村鎮、古建築、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由於過度開發和不合理利用,許多重要文化遺産消亡或失傳。越是在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它的古村落就越稀少,也越商業化,並失去古村落的內涵和文化自尊。
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新農村建設不是簡單的拆舊房建新房,不是簡單的建新村、建洋村,而是要結合實際,使本地富有傳統文化特色的古老村落和建築得到保護,並使之煥發新生機。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中華文化的根、大量的文化遺産的載體都在古村落裏,如果沒有這些村落,這些民間文化遺産也就沒有了。
各級政府應將文化遺産保護列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中,對農村文化保護現狀進行一次全面普查、登記,了解和掌握文化遺産的分佈狀況、存在環境,並分類制定保護規劃,明確保護範圍,建立保護制度,提供資金保障。不僅要保護農村有形文化遺産,對無形的農村文化遺産,諸如民間故事、音樂舞蹈、節日習俗等,也要努力使之得以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