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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嚴打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 張景勇)傳銷違法犯罪具有較強的經濟破壞性和思想毒害性,嚴重威脅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秩序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當前一些地方的群眾因為不了解相關法律政策,參與傳銷活動,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就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問:什麼是傳銷?傳銷違法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徵?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傳銷條例明確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予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禁止傳銷條例還列舉了“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和“團隊計酬”3種傳銷表現形式。

    一些躲在幕後的傳銷組織者,為了達到其騙錢斂財的目的,編造傳銷可以快速成功致富的謊言,欺騙一些群眾,並通過“洗腦”對其實施精神控制。部分群眾由於辨別力不強,盲從聽信傳銷組織者的所謂致富謊言,熱衷於參加傳銷網絡組織;少數人員積極從事“拉人頭”等傳銷活動,成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骨幹和幫兇;有的受騙上當的群眾對傳銷概念模糊,知道傳銷違法,但是不知道自己所從事的就是傳銷,從而導致了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滋生蔓延。

    傳銷犯罪活動不僅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嚴重侵害被騙群眾的財産利益和身心健康,而且容易引發影響社會治安秩序的其他犯罪活動。

    對此,公安部籲請廣大群眾,要切實增強辨別傳銷的能力,了解傳銷的危害性,高度警惕傳銷活動,謹防上當受騙。只有全社會共同聯起手來堅決抵制傳銷,才能真正遏制傳銷違法犯罪的蔓延。

    問: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在我國是如何出現併發展的?當前是否形成了對其進行有效打擊的法律體系和相關工作機制?

    答:1990年底,傳銷作為一種營銷模式開始在我國出現,但是由於其逐漸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1995年開始,政府逐步限制傳銷的發展,直到1998年全面禁止傳銷。傳銷在我國經過了自由發展、限制發展和全面禁止3個階段。

    當前,在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方面,我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各個部門相互配合、分工負責的工作體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依據禁止傳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傳銷行為進行查處。對於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法律規定等,進行立案偵查。

    問:群眾應如何識別和防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答:隨著近年來國家經濟的發展和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持續打壓,傳銷的形式與手段逐步衍生、變異,更加隱蔽,更具欺騙性。主要表現為:一是以直銷為名實施傳銷;二是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活動日益嚴重;三是源頭組織與分支組織地域分離。

    為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做好識別防範。符合下列條件的,即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入,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絡的傳銷網絡;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從銷售方式看,與直銷的單層次銷售(即推銷員直接將商品推銷給最終消費者)相區別,傳銷是多層次網絡式銷售;從經營目的看,傳銷不以銷售商品為最終目的,而以發展人員數量,騙取錢財為最終目的。

    問:公安機關打擊傳銷犯罪的工作原則是什麼?成效如何?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擊傳銷犯罪工作,要求嚴厲打擊傳銷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在案件偵辦中,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嚴懲傳銷頭目、摧毀傳銷網絡、挽救失足人員、教育廣大群眾”的原則,正確區分對待傳銷組織者與受騙群眾,將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機結合起來。據統計,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傳銷犯罪案件2081起,涉案金額100.25億多元,破案1915起,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6713人,扣押凍結涉案資金6.63億多元,打掉團夥4976個,解救受騙群眾和教育勸返人員近30萬人。

    問:為什麼在有關部門大力打擊傳銷活動的同時,一些地方的傳銷活動卻出現了回潮、蔓延?

    答:傳銷犯罪活動和其他各种經濟犯罪活動相比,並不算最複雜,專業性並不強,但是,由於其欺騙性、蔓延性、傳染性極強,給打擊處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對此,可以通過分析傳銷犯罪的幾個特點進行説明:

    第一,傳銷犯罪組織非常嚴密,行動非常詭秘。1998年以來,我國政府已經禁止在中國境內從事傳銷活動,傳銷組織者、骨幹分子就把傳銷活動轉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採取異地傳銷的形式。

    第二,傳銷組織除“拉人頭”以外,現在又出現了“傳商品”“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傳銷組織中已經道具化,價格虛高。傳銷組織使用的道具商品多是保健品、營養品、化粧品等,其實際價值和價格很難進行量化。

    第三,編造神話,反復洗腦。不法分子針對當前部分群眾致富心切,想投資卻找不到合適的渠道,同時又想擺脫相對不寬裕的經濟狀況、急於投資的心理,精心編造致富神話。當受騙者一旦加入團隊之後,就會在人身和心理兩方面受到雙重控制,在被反復灌輸的情況下,最後對其謊言深信不疑。

    第四,發展下線,重在“殺熟”。傳銷和直銷的區別在於:直銷是單層的,雇傭推銷員之後,推銷員上門和消費者見面,一個推銷員可以見多個消費者。傳銷是多層的,有上線、有下線,最典型的,最起碼要構成三層。而在發展傳銷下線時,最容易上當的就是傳銷人員的親戚、戰友或街坊等。由於是由自己關係密切的人員介紹,受騙群眾往往放鬆了警惕。

    綜上所述,傳銷之所以屢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它帶有很強的欺騙性,並且,從目前看,還有著很廣泛的受騙群眾基礎。作為公安機關,近幾年始終堅持不斷加大對重大傳銷案件的打擊力度。但是,警方的打擊只能治標,如要治本,還必須提高全社會的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

    問:在傳銷活動中,有很多傳銷人員本身就是受害者,對此,公安機關如何處理?

    答:傳銷犯罪活動是一個涉案人員眾多的犯罪活動,其中,既有害人者,又有被害者,而且很多涉案人員都具有雙重身份,他在被別人騙的同時,也在欺騙、危害別人。對此,公安機關堅持按照刑法、禁止傳銷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依法進行處理。對於符合罪行條件、罪行標準的,還要視其犯罪情節、後果等,綜合予以考慮。一般由公安機關移送到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決定是否提起訴訟。對於既是騙人者,又是被騙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員,雖然他們並沒有構成犯罪,但是,也不能在行為上予以免責。如果這些人員帶有其他行政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還會依照有關法規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因此,我們再次鄭重提示廣大群眾,一定要認清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本質,自覺抵制傳銷活動,堅決拒絕捲入其中。

    新聞分析:如何識別傳銷的“暴富神話”?

    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 張景勇)目前,一些地方的群眾因為不了解相關法律政策,參與傳銷活動,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在有關部門大力打擊的同時,為何危害巨大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仍然有著廣泛的受騙群眾基礎?

    記者12日從公安部了解到,出現以上現象的一個最根本原因就是其帶有很強的欺騙性。不法分子針對當前部分群眾致富心切,想投資卻找不到合適的渠道,同時又想擺脫相對不寬裕的經濟狀況、急於投資的心理,精心編造致富神話。受騙者在被反復灌輸的情況下,最後對其謊言深信不疑。

    要識別傳銷的“暴富神話”,就要充分了解傳銷活動的一些具體特點。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予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1990年底,傳銷作為一種營銷模式開始在我國出現,但由於其逐漸暴露出種種問題,1995年開始,政府逐步限制傳銷的發展,直到1998年全面禁止傳銷。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認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各种經濟犯罪活動相比,並不算最複雜,專業性並不強,但由於其欺騙性、蔓延性、傳染性極強,給打擊處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傳銷犯罪組織非常嚴密,行動非常詭秘。1998年以來,我國政府已經禁止在中國境內從事傳銷活動,傳銷組織者、骨幹分子就把傳銷活動轉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採取異地傳銷的形式。

    要警惕傳銷的新形式,現在傳銷組織除“拉人頭”以外,又出現了“傳商品”“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傳銷組織中已經道具化,價格虛高。傳銷組織使用的道具商品,多是保健品、營養品、化粧品等實際價值和價格很難進行量化的商品,而很少利用商品價值和價格很容易進行市場鑒定的商品。

    傳銷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發展下線,重在“殺熟”。傳銷和直銷的區別在於:直銷是單層的,雇用推銷員之後,推銷員上門和消費者見面,一個推銷員可以見多個消費者。傳銷是多層的,有上線,有下線,最典型的,最起碼要構成三層。而在發展傳銷下線時,最容易上當的就是傳銷人員的親戚、戰友或街坊等。因為是由自己關係密切的人員介紹,受騙群眾往往會放鬆警惕。

    廣大群眾要對傳銷做好識別防範。公安機關提醒,符合下列條件的,即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入,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絡的傳銷網絡;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從銷售方式看,與直銷的單層次銷售(即推銷員直接將商品推銷給最終消費者)相區別,傳銷是多層次網絡式銷售;從經營目的看,傳銷不以銷售商品為最終目的,而以發展人員數量,騙取錢財為最終目的。

    公安機關指出,在予以嚴厲打擊的同時,廣大群眾要切實增強辨別傳銷的能力,了解傳銷的危害,高度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只有全社會共同聯起手來堅決抵制,才能真正遏制傳銷違法犯罪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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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嚴打傳銷犯罪 06年抓獲犯罪嫌疑人1.6萬多人

    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傳銷犯罪案件2081起,涉案金額100.25億多元,破案1915起,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6713人,扣押凍結涉案資金6.63億多元,打掉團夥4976個,解救受騙群眾和教育勸返人員近30萬人。

    這是記者12日從公安部獲悉的。我國高度重視打擊傳銷違法犯罪工作,嚴厲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以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在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方面,我國目前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各個部門相互配合、分工負責的工作體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依據禁止傳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傳銷行為進行查處。對於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法律規定等進行立案偵查。

    我國將重點打擊向農村發展“下線”的傳銷組織

    今後,我國將以向農村發展“下線”、誘騙農民參與的傳銷組織為打擊重點,組織開展打擊傳銷犯罪專項活動。

    記者從16日在西安召開的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日前下發了《關於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其中把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危害農村經濟發展、損害農民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列為了重點。

    這個意見除表示要組織開展打擊傳銷犯罪專項活動外,還要求公安部門毫不動搖地堅持嚴打方針,嚴厲打擊發生在農村地區的殺人、爆炸等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對已經發生的重大惡性案件要快偵快破。要結合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加大對農村黑惡勢力線索的摸排工作力度,特別要摸清和掌握曾經被打擊處理過的人員擔任村幹部、黑惡勢力把持農村基層政權的情況,進一步加強專案偵查工作,切實做到除惡務盡、打早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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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總局將進一步加大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力度

    國家工商總局將繼續認真實施全國打擊傳銷專項行動方案,進一步加大對傳銷的打擊力度。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周伯華在15日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説,要進一步加大對傳銷重點地區的整治力度。今年7月,要聯合公安等部門,在全國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集中打擊行動,嚴厲查處涉及地區廣、參與人員多,誘騙學生、農民等參與的大案要案,嚴懲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堅決摧毀傳銷網絡。

警方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資本運作形式進行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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