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張曉松 亞琳)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日會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舉行記者招待會,公佈了2006年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保護外國企業註冊商標專用權十大典型案例。
保護“ADIDAS”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6年3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閘北分局根據“ADIDAS”商標註冊人委託的代理公司投訴,在上海七浦路市場某號倉庫內查獲一批涉嫌假冒“ADIDAS”註冊商標的服裝,當即立案調查。
經查實,該批服裝為上海XX服飾商行第九分部于2006年3月10日從外省市購進,並在其經營場所進行銷售,非法經營額合計46214元。使用在衣服商品上的“ADIDAS”商標是德國阿狄達斯-薩洛蒙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71092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閘北分局對上海XX服飾商行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沒收假冒“ADIDAS”商標的服裝1137件;罰款人民幣12萬元。
保護“ALFLOW”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自2003年7月起,昆山XX化工有限公司開始生産規格為L-12型號的化工助劑,並在其産品的外包裝上使用了帶有註冊標記的“Atflow”商標。該公司將其生産的帶有“Atflow”商標的化工助劑,銷售給XX橡膠(太倉)有限公司、江蘇省XX密封件廠等10家企業。至案發時止,當事人已銷售標有“Atflow”商標的L-12型號化學助劑3366299.12元。蘇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對該案立案調查。
經查,使用在活性劑、助劑商品上的“ALFLOW”商標是日本油脂株式會社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294588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蘇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昆山這家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罰款人民幣28萬元。
保護“BOSS”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5年9月15日,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灣分局在對廣州市西路冰廠後街28號4樓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蔡XX自2005年6月開始,在其生産的服裝上擅自使用“BOSS”商標,並在廣州市西路冰廠後街28號4樓進行銷售,當事人的非法經營額共計44000元。
經查,使用在服裝、鞋、帽等商品上的“BOSS”商標是德國雨果博斯商標管理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1076982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廣州市工商局荔灣工商分局對蔡XX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含有“BOSS”商標的服裝300套;罰款人民幣10萬元。
保護“MONTAGUT”、“PLAYBOY”等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自2006年7月開始,重慶XX紡織品有限公司從上門推銷的譚XX、張XX手中購進標有“MONTAGUT”“PLAYBOY”“LI--NING”“恒源祥”等註冊商標相近似文字的襪子,隨後在重慶市渝中區陜西路22號22樓7、8號進行銷售。該案于2006年8月15日被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區分局查獲。當事人的非法經營額合計165616元。
經查,使用在衣服、襪子等商品上的“MONTAGUT”商標是法國博內特裏文奧勒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253489號;使用在短襪、長襪等商品上的“PLAYBOY”商標是花花公子企業國際有限公司(美國)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272931號;使用在衣服、襪等商品上的“LI--NING”商標是李寧體育(上海)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536724號;使用在服裝、襪子等商品上的“恒源祥”商標是恒源祥(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3735344號。上述註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區分局對重慶XX紡織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襪子5696盒;罰款人民幣10萬元。
保護“SPALDING”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6年1月,金XX與浙江義烏小商品市場商戶劉X達成協定,以每只10元的價格從劉X手中購進帶有與“SPALDING”註冊商標相近似文字的籃球2634個,共計非法經營額為26340元(貨款未付)。籃球運到鄭州後,金XX將該批籃球存放在鄭州市二七區賈砦村誠信倉庫內,尚未對外銷售。2006年3月7日,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現這批涉嫌商標侵權的商品,並立即予以扣押。經鑒定,“SPALDING”籃球真品的市場中間價為184.5元。
經查,使用在籃球商品上的“SPALDING”商標是SGG利是高有限公司(美國)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799387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11月27日對金XX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沒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籃球2634個;罰款人民幣20萬元。
保護“世界經理人”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自2004年起,北京XX資訊有限公司開始編輯、出版、發行《世界經理人週刊》和《世界經理人》雜誌,並分別委託北京XX印刷有限公司、北京XX印刷製版有限公司和北京XX印刷有限公司等單位印刷上述雜誌共計30428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接舉報後,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以每本15.38元的價格銷售上述雜誌28本,銷售額430.64元,用於贈閱的上述雜誌29968冊,庫存432冊。該公司非法經營額達467982.64元。
經查,使用在期刊、雜誌、書籍等商品上的“世界經理人”商標是商業媒介控股有限公司(開曼群島)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3226295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2006年9月25日對XX資訊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標有“世界經理人”註冊商標的雜誌432冊;罰款人民幣935965.28元。
保護“OLDNO7BRAND”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廣東XX實業有限公司自2005年9月30日起,委託廣州市白雲區XX五金製品廠生産帶有“OLDNO7BRAND”商標的酒壺1500個,並在廣州市越秀區東華西路86號2101房以每個33元的銷售價售出酒壺1492個,銷售金額49236元;尚未銷售的酒壺8個。合計非法經營額49460元。2006年8月10日,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依法查處了該公司的商標侵權行為,並對尚未銷售的8個酒壺予以封存。
經查,使用在飲用器皿等商品上的“OLDNO7BRAND”商標是傑克丹尼爾持有人有限公司(美國)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1934246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于2006年10月20日對廣東XX實業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沒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酒壺8個;罰款人民幣148000元。
保護第141103號鱷魚圖形註冊商標專用權案件
北京XX服裝服飾有限公司自2004年8月起,在北京城鄉貿易中心、北京菜市口百貨大廈、北京藍鳥大廈、北京西單商場等商場開設聯營櫃臺,銷售使用“金鱷”商標的T恤衫、羊毛衫等系列服裝。在其銷售服裝商品中,有一部分服裝的商標使用方式與第173394號“金鱷及圖形”註冊商標相一致,屬於合法的商品;其餘服裝突出使用了該註冊商標中的鱷魚圖形或僅使用鱷魚圖形,與第141103號鱷魚圖形註冊商標相近似,屬於涉嫌侵權的商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依法對該案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已銷售T恤衫、羊毛衫和夾克衫共4893件,庫存T恤衫2729件、羊毛衫61件、夾克衫745件。
使用在衣服商品上的鱷魚圖形商標,是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法國)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141103號,其註冊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于2006年3月3日對北京XX服裝服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處罰決定: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犯第141103號鱷魚圖形註冊商標專用權的T恤衫2729件、夾克衫745件、羊毛衫61件;罰款人民幣100000元。
保護“KG”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5年5月17日,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對寧波市XX汽車軸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KG國際免稅區公司的一家定牌生産“KG”商標軸承的工廠,但自2004年11月起,該公司在未經“KG”商標註冊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增加定牌生産的商品品種,生産6000型號、6202型號的KG軸承2托盤41600只、KG軸承8托盤128000只,共計非法經營額211680元。
經查,使用在軸承商品上的“KG”商標是阿拉伯聯合酋長國KG國際免稅區公司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2019419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于2006年3月2日對寧波市XX汽車軸承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軸承169600只;罰款人民幣25萬元。
保護“YVESSAINTLAURENT”註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6年8月9日,溫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甌海分局對溫州XX貿易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自2005年1月底開始,該公司擅自接受墨西哥客戶的訂單,委託溫州XX皮件有限公司生産加工標注有與“YVESSAINTLAURENT”註冊商標相近似文字的皮帶。經查實,溫州XX皮件有限公司共生産加工標有與“YVESSAINTLAURENT”註冊商標近似文字的皮帶71150條,並已全部返銷給溫州XX貿易有限公司,合計非法經營額237070元。溫州XX貿易有限公司已將這71150條皮帶全部銷售給墨西哥客戶,合計非法經營額38128美元。
經查,使用在衣服、鞋等商品上的“YVESSAINTLAURENT”商標是伊夫聖洛朗股份公司(法國)的註冊商標,註冊號為第225226號,其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根據有關規定,溫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甌海分局對溫州XX貿易有限公司和溫州XX皮件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責令溫州XX貿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罰款人民幣30萬元;對溫州XX皮件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