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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費率7月1日起實行與交通事故挂鉤浮動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8日電(記者 毛曉梅、王文帥)中國保監會會同公安部制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經公開徵求意見之後於28日正式出臺。《辦法》規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將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實行交強險費率與道路交通事故挂鉤浮動機制。

    暫不與交通違法挂鉤 下浮幅度擴大上浮幅度縮小

    與草案相比,《辦法》有三大突出變化:

    ——費率浮動暫不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挂鉤。只保留了6種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絡的浮動因素(A1-A6)。與道路交通事故挂鉤時,是以被保險機動車上一年度已賠付的交強險責任事故賠案為根據;

    ——擴大了下浮比例。上兩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費率下浮比例由草案的15%調整到20%,上三個及三個以上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由草案的20%調整到30%。但上一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交通事故的,下浮比例仍為10%;

    ——縮小了上浮比例。上一個年度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費率上浮比例由草案的15%調整為10%。但上一個年度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上浮比例仍為30%。

    此外,與草案相一致的規定如:上一個年度發生一次有責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費率不實行浮動。僅發生無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無論次數多少,費率仍可享受向下浮動。摩托車和拖拉機暫不浮動等。

    交強險最終保險費計算方法是:交強險最終保險費=交強險基礎保險費×(1+與道路交通事故相聯絡的浮動比率A)。

    據悉,由於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挂鉤依據的主要信息來源是公安交管部門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信息,所以,交強險費率浮動將根據車險聯合信息平臺建立的進程,在全國範圍內,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逐步實現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雙挂鉤”。

    須向投保人告知事故記錄和費率浮動明細

    目前,全國有上海、北京、浙江、大連等7個省市建立了車險聯合信息平臺,其他省市的平臺建設工作正在積極進展中。《辦法》規定,已經建立車險聯合信息平臺的地區,通過平臺實現交強險費率浮動。未建立平臺的地區,通過保險公司之間相互報盤、簡易理賠共享查詢系統或者手工方式等實現浮動。

    根據《辦法》,7月1日起,投保人投保交強險時,保險公司必須向其出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告知單》,明確告知被保險機動車上年度有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記錄、對應的浮動比率及應交保費等信息。對已經建立平臺的地區,投保人告知書和交強險保單必須通過平臺統一齣具。

    多管齊下確保費率挂鉤浮動有效貫徹執行

    《辦法》出臺當天,保監會亦緊急下發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切實做好業務系統的修改、調試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按時順利實現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保監會也將採取以下措施加強對交強險費率挂鉤浮動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管。

    一是要求各保險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交強險費率方案和《辦法》計算並收取交強險保費,嚴禁通過違規批單退費、虛列營業費用等方式變相提高或降低交強險費率。

    二是要求各保監局加強對轄區內各保險公司不按照《辦法》進行交強險費率浮動、不嚴格執行交強險條款和費率等違規行為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要依法採取責令撤換有關責任人甚至停止接受車險新業務的處罰。

    三是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修訂並下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承保、理賠實務規程要點》,嚴格按照統一的實務操作規程進行交強險費率浮動。

    保監會還表示,將繼續加快推動車險聯合信息平臺建設,只有當交強險基礎保費、浮動比率及最終保費都是由平臺自動計算和打印時,才能有效防止不規範經營行為。此外,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對於舉報的違規行為將嚴肅查處。

專家看交強險:財産無責賠付有悖價值判斷 應取消

    “別人撞了我,我沒有責任憑什麼還要賠他?”交強險條款中令人不滿也不理解的無責賠付,自問世以來就廣受各界的質疑。

    質疑交強險的代表人物之一、北京律師劉家輝表示,出於人道主義關懷和儘快救助傷員等方面的考慮,規定對傷者進行無責賠付還有情可原。但如果只有財産損失,無責一方也要賠償對方,就有點于法于理説不通了。

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回應交強險“暴利説”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制度實施以來,不少公眾尤其是網民紛紛質疑交強險存在“暴利”。針對目前網上流傳的“交強險每年至少400億元暴利”的説法,中國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22日在京與媒體記者座談時作出了回應。

2006年9月26日,一位剛剛辦理完保險的司機在展示他的保險標誌。新華社記者 李勇 攝

保監會將聽取和採納社會對交強險費率浮動意見

    自6月15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草案)》公佈以來,5天時間內,中國保監會共收到來自社會各界的反饋意見488件。社會公眾意見主要集中在交強險費率浮動辦法推出的時機是否成熟、費率是否應與交通違法行為挂鉤、費率浮動是否存在行使行政處罰權、費率上下浮動比例是否公平、浮動比例設置的依據是否科學五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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