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日前公佈的《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結果》表明,三峽工程部分項目存在違規用地問題。
其中,有306畝國家劃撥建設用地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被用於開發經營。包括:截流紀念園用地205畝(實際為收費公園)、壇子嶺旅遊經營用地55畝、三峽工程大酒店用地約46畝。此外,有1650畝土地被長期閒置。
審計表明,三峽工程一、二期工程建設過程中,水土流失較為嚴重,特別是石料開採造成長江左岸下岸溪入口處嚴重淤積。據調查,施工區水土流失面積約7平方公里,佔徵地總面積的44%。經過近幾年治理,目前仍有約2.1平方公里流失面積未治理,佔水土流失面積的1/3。
審計表明,因結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夠嚴格,三峽工程增加建設成本4.88億元,部分工程存在違規分轉包、監理不規範、閒置設備等問題。
國家審計署發佈的審計公告認為,三峽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總體較好。建設資金管理內控制度比較健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比較規範,未發現挪用和嚴重侵佔建設資金的問題。(曲哲涵 顧兆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