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正式頒布實施的第一天,全國首批3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領到營業執照。這標誌著我國新的市場主體的誕生。
據悉,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同於企業法人,是一種新的法人類型,它以農民為主體,是農民出於經濟利益而自願加入、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富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