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7月4日電(記者 張建新、薛飛)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天津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天津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辦法今年將做調整,調整後的平均稅額將比以前提高2.4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也將納入徵稅範圍。
據了解,調整後的徵收辦法將天津市土地使用稅計稅等級劃分為七等,各等級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為:一等25元、二等20元、三等15元、四等10元、五等5元、六等1.5元、七等1元。調整後的應徵土地平均每平方米年稅額為1.94元,比以前提高了2.4倍。
調整後,全市年應徵稅款預計為35836萬元,比調整前增加25299萬元,增幅為240.01%。
記者了解到,此次稅額調整是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做出的,由於天津市自1988年以來一直未對土地使用稅稅額進行調整,所以此次調整的力度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