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7月7日電(記者張非非)瀋陽開始向120急救中心送病人收受好處費現象“開刀”,從現在開始,在一段時期內集中整治在院前急救中曾存在的商業賄賂問題。
2005年至2006年初,瀋陽一家醫院為了爭取患源、牟取利益,在13個月時間裏採取給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付服務費的方式,每運送一次住院病人給付醫生、護士、司機各100元,一共向瀋陽120某分中心工作人員行賄41萬餘元。而該院通過採取上述方式收治了住院患者1334人次,獲利189.3萬元。
這次整頓涉及120急救中心與商業賄賂有關的四方面內容:一是院前各急救分中心及工作人員在轉送病人中收受或變相收受醫療機構給予的“好處費”等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出診人員違反“就近、尊重患者或家屬意願、選擇有救治能力醫療機構”原則轉送病人的違規行為;三是各分中心及工作人員接受醫療機構的宴請、禮品饋贈等問題;四是各分中心、科室在轉送、搶救及治療病人中的不合理收費、不合理檢查和不合理用藥問題。
為了完善制度建設,瀋陽120急救中心成立了整治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監督組,指派專人現場監督院前轉運行為,並利用指揮中心GPS定位系統,針對急救轉運三原則,追蹤監督救護車運行情況、轉送無主病人情況和分流病人情況。同時嚴肅紀律,凡發生違規違紀、受賄等現象,當事人將被辭退,相關領導也將引咎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