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7月7日電(記者焦然、淩軍輝)記者從7日舉行的江蘇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會議上獲悉,江蘇將把太湖治理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地區,並納入幹部考核體系,實行生態環境指標“一票否決制”。
據了解,由於涉及多個部門和地區,太湖治理一直存在多頭治水、職責不清等問題。為此,江蘇將按照太湖治理統一部署,把治理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地區。
今後,太湖區域治污控污將以環保部門為主負責,太湖水域護水控藻將以水利部門為主負責,城鄉供水凈水將以城建部門為主負責,工農業産業結構調整將以經貿、農漁部門為主負責,規劃和工程建設將以發改委為主負責。
此外,江蘇將嚴格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察制度,制定階段性目標任務,量化考核指標,並定期公佈主要污染物減排和治污工程完成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同時,將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情況納入有關市、縣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提高生態環境指標在全面小康考核體系中的權重,將其作為考核幹部政績的硬指標,堅決實行“一票否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