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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對二手房土地增值稅開徵 稅負轉嫁上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7月15日電(記者徐壽松)15日起,上海正式對轉讓居住未滿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開徵土地增值稅。這一原本意在抑制投機的舉措,在二手房指數創近年新高、供需存在缺口、價格漲幅顯著放大的情況下,開始演變成對買房人的稅負轉嫁。

    6月13日,上海地稅部門發佈《關於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徵免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7月15日起,對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實行核定徵收土地增值稅:凡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徵收,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

    根據上海市相關規定,所謂非普通住房是指不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1.0以上;(2)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下;(3)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內環線以內的低於17500元/平方米,內環與外環間的低於10000元/平方米,外環線以外的低於7000元/平方米。

    在經歷一個多月的緩衝期後,二手房轉讓徵稅規定開始付諸實施。至此,理論上,上海對非普通二手住宅在交易環節所課的稅負可達到交易價格的9.55%。主要包括:營業稅(5.55%)、契稅(1.5%)、個人所得稅(2%)、土地增值稅(0.5%)。此外,還有印花稅、手續費等。

    通過稅負來增加二手房轉讓成本,以減少資金對二手房的頻繁炒作,從而起到抑制投機的作用,這是政策的本意。然而,在供求緊張的局面下,政策的良好初衷能否實現?

    “賣方要的是到手價,這稅、那稅他們可不管。”漢宇地産的一位物業顧問説,“即便這樣,二手房還一天一個價呢。”易居臣信的一位經紀人也明確表示,這幾天上家反價、要求將土地增值稅打入房價的已很普遍。比轉嫁稅負更陰狠的招數是:在仲介的撮合下,上下家串通,“做低房價”。一位不願具名的某地産仲介公司物業顧問告訴記者,通常的做法是簽兩份合同,一份填寫壓低後的虛擬成交價,給稅務機關看;一份寫明應補償的差價,留作上下傢俬下運作的憑據。“補償”的名目繁多,有“裝修補償費”、“戶口遷移費”、“搬遷費”等等。“買房人在交付首付款時,將差價一併付清,賣房人的權益我們會保障的。”這位物業顧問説,“80%的買家也願意這樣做,因為做低房價,買家的稅負也可以少繳納些。”

    類似的“下有對策”之所以大行其道,前提是二手房市場火爆。上海二手房指數辦公室最新統計顯示,繼5月份上漲之後,6月份上海二手房指數繼續大漲70點,達1751點,漲幅4.16%,創近年來新高。由於市場需求量明顯增加,供需存在缺口,二手房價漲幅明顯放大,其中,超過七成區域二手房價格漲幅超過3%。在賣方市場下,稅費轉嫁便成了平常事。據了解,在上海之前,北京于2006年12月1日起,對於個人轉讓的二手非普通住宅徵1%的土地增值稅;杭州從今年2月1日起,開徵二手房轉讓土地增值稅,大部分房源按總價的0.5%徵收;溫州自今年7月1日開始,也徵收類似稅負。由於稅率較低,各地二手房市場受徵收土地增值稅的影響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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