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上海浦東黃浦江畔的商品房(7月15日攝)。7月15日起,上海正式對轉讓居住未滿5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開徵土地增值稅。上海地稅部門6月13日發佈《關於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徵免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7月15日起,對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既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實行核定徵收土地增值稅:凡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徵收,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新華社記者 張明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