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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局通報今年上半年對醫療機構監管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7月23日電(記者 仇逸)上海市衛生局7月23日通報今年上半年對全市醫療機構監管情況,上海眾泰醫院、上海申光門診部、上海弘安中醫門診部3家醫療機構因不良執業行為累計積分12分,踩過“黃線”,年底將受到“暫緩校驗”處罰。

    《上海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於今年開始實施,半年以來,衛生監督部門強化對上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監管,有部分醫療機構因涉及不良執業行為被記分。被查處的醫療機構佔全市醫療機構總數的5.8%;其中公立醫療機構佔33%,民營醫療機構佔67%。

    醫療機構被查處記分的主要原因依次為:醫療廢物管理不合要求被記分,佔被記分總數的15.9%;未經批准或者未按規定使用未註冊在本醫療機構內的醫師從事診療活動的,佔被記分總數的13.9%;未經批准,擅自在上海或外省市發佈醫療廣告的佔10.6%;違反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放射診療相關規定和要求的佔10.6%;違反衛生行政規章制度、診療規範、技術操作規範、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的佔9.5%。

    《上海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是醫療機構“年檢”非常重要的考評依據。其中規定醫療機構床位不滿100張的每年校驗一次;床位在100張以上的,每3年校驗一次。校驗時,根據醫療機構的執業表現給出通過校驗、暫緩校驗、不予通過校驗的結論。如果在暫緩校驗期內,受罰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累計超6分的,將被登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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