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6日電(記者張毅)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26日在海關總署召開,此舉標誌著我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正式建立。
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作為聯席會議召集人主持了會議。會議傳達了《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總結了2003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打擊走私工作情況,分析了當前反走私形勢,全面部署了下一階段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公安部、工商總局和廣東省作為部門和重點省(區、市)代表分別發言。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部際聯席會議成員、聯絡員及重點省(區、市)代表共70余人參加了會議。
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3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既包括部分國務院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和直屬機構、辦事機構,還有高檢、高法、軍隊、武警等有關部門。經國務院批准,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提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各項方針政策的措施;協調解決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