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7日電(記者 齊中熙)國家郵政局政策法規司司長達瓦27日表示,《快遞服務標準》通過廣泛向社會徵求意見,已經徵集了近700條意見,集中反映在“服務時限、服務費用和賠償標準”等在三方面。
今年7月5日,國家郵政局發出公告,就《快遞服務標準》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徵求工作已于7月20日結束。包括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學校和研究機構、相關學會協會等在內的600多家單位,共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近700條。反映較集中的主要有三大類。
一是快遞服務時限。部分企業認為,原標準規定的“工作日”表述不夠準確,建議改為“小時”;此外,不少消費者提出應該在基本標準之外,增加個性化服務需求的內容。
二是快遞最低服務費用。對於最低服務費用的爭論比較激烈。部分企業認為價格應主要由市場進行調控,不應在標準中進行約定;而部分企業認為在標準中應該進行約定,以防止不顧成本壓價的惡意競爭。同時,部分企業認為8元(同城)和12元(異地)的標準偏高,應該適當調低。
三是快遞服務賠償標準。對賠償標準的修改建議最多。部分企業認為包裹類快件的賠償標準過高,並建議增加單件最高的賠償限額;部分消費者認為對文件類快件進行2倍運費的賠償標準偏低。
達瓦表示,社會各界對標準提出的意見非常具體,對於標準的進一步修改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國家郵政局將對這些意見、建議進行整理、歸納和分析,研究提出《快遞服務標準》送審稿,交國家郵政局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儘快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