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2日電(記者代群)8月1日,一王姓消費者從安徽省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取了退付款。這是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向社會公開承諾“買假藥先行退款”以來,辦結的首例先行退付款案。
今年5月21日,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向社會公開承諾,消費者凡在安徽省境內具有合法資質的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購買到假劣藥品,可在1個月內攜帶所購藥品的票據、病歷原件及其複印件、藥品包裝、標簽和説明書,向購藥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經查實後,由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向消費者先行退付購藥款。
7月15日,蕪湖市王姓消費者在該市中山大藥房,花25元買了1瓶鎮痛片後懷疑是假藥,于8月1日到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諮詢。藥品稽查人員在確認是假藥後,隨即指導其按相關程序提出了“購買假藥先行退付”申請。不到1個小時,該消費者當場領到25元退款。
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對銷售假藥的商家進行處罰,並對全市銷售此類假藥的商家採取了清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