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緣何成耗能污染“重災區”?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這是一組令人憂心的數據:
在國家環保總局最近對11個省區126個工業園區的檢查中,發現有110個存在違規審批、越權審批、降低環評等級和“三同時”不落實等環境違法問題,佔檢查總數的87%。
與國家堅強的節能減排決心相比,一些工業園區死抱“黑色GDP”,一項項節能減排令在當地企業、政府的“軟執行”之下變成了紙上談兵。一方經濟的增長亮點,為何會成為高污染、高耗能的重災區?
環評:“三同時”名存實亡
今年6月,監察部、環保總局對河南、廣西、安徽等省區的3個開發區、1個工業園區等環境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7月初,環保總局又對6市、2縣、5個園區進行了“流域限批”,對部分工業園區等實行重點督辦。
有著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等稱號,先後榮獲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等獎項的河南省濮陽市,其經濟開發區也被列入“流域限批”名單。
在開發區內正停産整改的普天化工公司,經理陳相勤告訴記者,企業2005年9月份投資建設,設計年産3萬噸甲醇,但當時沒有考慮辦環評手續,目前正在限期補辦。就在記者採訪時,空氣中飄過一股刺鼻刺眼的氣味,陳相勤説:“這可能是附近哪家化工廠排的,我已經習慣了。”
據了解,濮陽經濟開發區去年全區生産總值超過22億元,區級財政收入增長了32%以上。然而長期以來産業結構單一、工業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存在著層次低、數量多、規模小等一系列問題。
根據國家環保總局的通報,區內61家企業中,34家屬於未批先建,部分企業或擅自停運治污設施和超標排污,或違規降低環評等級。
同樣出現在“流域限批”名單上的山東省莘縣工業園區附近,河溝裏的水已變黑,氣味難聞。當地百姓説,這些水無法澆地;園區的企業經常在夜裏排放廢氣,熏得人睡不著覺,刮東北風時,窗子都不敢開。
按照有關規定,建設項目必須遵循“三同時”制度,即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然而,在環保總局通報的流域限批地區環境違法事實中,山東省莘縣工業園區的30個建設項目有19個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環保驗收率為零;蘭州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內24個建設項目有16個未進行環評審批,環評執行率僅為33.3%。而安徽省環保局開展的專項執法檢查發現,全省98個工業園區沒有一個達到環境監管規範要求……
企業:不怕查也查不怕
這些工業園區為何會不顧環境容量,將關係群眾健康的環保拋在腦後?記者採訪中發現,開發區不少企業的“環評意識”相當薄弱。一些企業為了搶時間、趕市場,習慣於通過未批先建走“捷徑”;有的為了節省費用,不願進行環評;有一些企業竟稱“不知道”。濮陽經濟開發區內一家被通報的食品企業負責人就説:“我們是生産麵包的,幾乎沒有污染,以前真不知道不辦環評就不允許生産。”
在環保總局與監察部聯合掛牌督辦的14起環境違法案件中,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內企業廢水通過城市污水管網直排渭河;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內大部分企業生産廢水未進入已建設成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直接排入巢湖支流派河,所有企業都未依法繳納排污費。
一些外來企業也摸準了地方工業園區招商的“脈”,對應當承擔的各種責任和義務推諉塞責。莘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到一家屠宰企業徵收排污費時,這家企業的負責人橫眉怒目:“我們是招商引資來的企業,交什麼排污費!”
“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造成企業違法排污的重要原因。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局副局長金韶琴説,企業反復偷排在罰了一次款後,只能限期治理,建議停産;造成的環境損失一般遠遠高於對它的處罰。企業和法律政策之間形成一種“博弈”,企業處處在尋找制度的“漏洞”。
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工業園區違法排污企業既不怕查,也查不怕。不怕查,是因為他們大多是當地政府招商引資來的,格外受政府禮遇,執法檢查往往繞道而行,或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查不怕,是因為執法往往雷聲大、雨點小,即使處罰,相對於排污的收益也是九牛一毛。”
地方政府:急功近利“媚商”
“某些地方上馬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的衝動很強。”環保總局總量控制辦公室副主任劉炳江説,區域限批就是要限制這些地方的盲目發展衝動,向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植入”環境風險意識。
“中華環保世紀行”執委會主任何嘉平指出,工業園區成“污染園區”,其中主要原因是“政績工程”“面子工程”的驅使,不少地方招商引資急功近利,不同程度地存在“媚商”現象,“唯GDP論”在某些領導幹部中還有相當大的市場。
“前些年全縣沒有幾家像樣的工業,雖然農業成績顯著,但全縣經濟發展總體上十分落後。建立工業園區後,為了加快招商,就匆忙進了一批企業。”莘縣環保局局長楊嵐明坦言:“為了降低企業成本,最初在環評上要求相對松一些。”
在激烈的競爭中,有的地方出“狠招”,對高污染、高耗能企業大開綠燈。記者了解到,一些地方領導甚至要求當地環保局長:“經濟發展要上,環保要適當讓一讓。”“讓”的結果就是不僅稅費要優惠、辦事要快捷,而且環保手續也要“簡化”,把“先上車後買票”“上了車也不買票”當作招商引資的優惠條件;或乾脆給工業園區上特殊保護招牌,嚴禁環境執法人員進入。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環資委有關人員介紹,園區申報的重大項目,一般由地方某位領導主抓,急於建成,就先建項目,環評後面跟上。寧夏地處西北落後地區,為了能夠留住一些企業,不敢設高門檻。石嘴山市強制要求一些污染企業上環保設施,結果一些企業去了其他省,GDP增速明顯下降。
“限批”:把好園區項目“入門關”
記者隨“中華環保世紀行”採訪團調查發現,“問題園區”在耗能環保方面存在三個突出問題:一是選址亂、定點亂;二是入區項目亂;三是管理亂、漏洞多。企業環評多數項目由開發區管委會自行越權審批,企業沒有按照“三同時”要求建設治污設備,長期違法生産,污水的PH值嚴重超標;有的長期不徵收排污費,環境管理處於真空狀態。
全國人大環資委專家指出,應該把園區産業發展規劃與産業政策、環境區域的環境承載能力等進行統籌規劃,項目進園區,先要有區域規劃環評,再有企業環評,真正把好園區發展的入門關,使招商引資更具吸引力,而不是為將來發展埋下隱患。
“將環境指標真正納入官員考核機制應當是解決污染的首要措施。”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政績觀的改變必須有強有力的約束機制,那就是官員環保考核問責機制。“環評風暴”變成制度法律才能根本解決問題。
“限批”給工業園區污染敲響了警鐘。正在加緊排查整改的濮陽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胡永勝説:“這次‘限批’,對我們是個教訓,借著整改契機,園區將加快進行産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