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8月5日電(記者 許祖華)陜西省將從9月開始,對律師服務收費進行調整,律師服務收費按服務內容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為規範律師法律服務的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業健康發展,陜西省物價局、省司法廳日前制定了 《陜西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陜西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辦法規定,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其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省物價部門會同省司法行政部門制定,並根據陜西省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具體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應當接受指派承辦法律援助案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費用。
將從9月1日起施行的這個辦法還規定,對生活確有困難,但不符合法律援助範圍的公民,律師事務所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律師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