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 (記者 劉錚)7月份以來,我國一些地方突降暴雨,發生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引發安全生産重特大事故,這必須引起高度重視。8月份仍處自然災害高發期,各地、各單位要吸取教訓,切實落實防範措施。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8月6日在安全生産視頻會議上敲響警鐘,指出在充分肯定河南省陜縣支建煤礦“7·29”淹井事件搶險救援成績的同時,還要看到,這也暴露出在防範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上存在著薄弱環節。
除支建煤礦外,近期由自然災害引發的重特大事故相當突出。7月30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一處鉛鋅礦尾礦庫發生垮泄,造成江河污染,冷水江市和新化縣停水30個小時;7月19日,雲南省騰衝縣蘇家河水電站因連續3天降雨200毫米,發生泥石流災害,工棚裏的部分工人被埋,27人遇難、2人下落不明……
支建煤礦“7·29”淹井及其救援行動,以及最近發生的由自然災害引發的一系列事故,帶給我們的啟示和反思是多方面的。
要立即組織煤礦、礦山等企業再次排查治理水害等隱患,落實防洪防汛等預案和措施。支建煤礦在開採技術工藝、生産系統等方面有一定基礎,有受困人員賴以生存的“生命線”。但同時,這個礦對周邊存在的多處廢棄鋁土礦、露天鋁土礦大坑等重大隱患缺乏了解,沒有預防事故的措施和預案;嚴重超定員生産,井下當班作業人員多達102人,超員一倍以上。
煤礦和其他企業都要認真吸取這次淹井事件教訓,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地區存在的水害等隱患,加強汛情水害預測預報和水文資料管理,自覺防止和糾正超定員、超定額、超能力生産,切實加強安全防範;再次檢查落實防汛、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滑坡、防雷電等預案和措施。
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更具突發性,必須提前制定應對處置預案。最近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對各省(區、市)安全生産應急預案編制情況進行了普查,大量的中小企業和相當一部分縣級政府沒有編制預案。各類企業、縣級以上政府應抓緊做好預案編制工作,同時注意企業預案、政府預案、部門預案等之間的銜接,建立與武警、消防和其他專業救護隊伍之間的協同聯動機制,加強演練,提高應對處置事故事件能力。
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生産工作。全面落實汛期安全生産責任制,切實做到領導、組織、隊伍、預案、物料五落實,確保各類生産經營單位安全度汛;加強與當地氣象、水利、水文、地質、國土等部門的聯絡,及時掌握災害等預警信息,及時向有關企業和當地群眾通報;加強汛期安全生産應急值守,保證信息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