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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區域自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保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7日   來源:人民日報

民族區域自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保證
——寫在內蒙古自治區成立六十週年之際

任仲平

    (一)“藍藍的天上白雲飄,白雲下面馬兒跑……”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週年之際,人們把關切的目光,投向祖國北疆的廣袤原野。

    呼倫貝爾草原深處的鄂溫克族群眾在草原上放牧馬群(7月17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欣 攝

    1947年,在新中國成立前夕,在人民解放戰爭的隆隆炮聲中,我國第一個省級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的誕生,不僅開啟了內蒙古發展的新紀元,而且開闢了中國特色民族發展的新道路。

    60年來,內蒙古大草原用翻天覆地的歷史巨變,詮釋著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巨大優越性和旺盛生命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從不足百元增加到城鎮居民10358元、農牧民3342元;曾經封閉落後的貧困之地,變成人均GDP列于全國前10名、經濟增長連續5年位居全國第一的富裕文明之鄉。

    緊跟內蒙古區域自治的腳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相繼成立。今天,各級民族自治地方已有155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一起,構成我國三大政治制度。

    從落後走向進步,從封閉走向開放,從貧窮走向富裕。佔中國總面積64%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滄桑巨變,勾畫出這樣的歷史軌跡——

    60年前,我們開創性地選擇了民族區域自治,充分保障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推動了民族地區的繁榮發展。60年後,我們擁有了一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的中國。

    (二)我們黨找到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條道路,是一個艱辛探索、長期實踐、反復比較的過程,是一個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民族問題具體實際相結合的過程。

    在新中國誕生前夜,將要揭開歷史新篇章的中國共産黨人面對的是一個比趕走侵略者、結束舊制度更加嚴峻的考驗:怎樣領導全國人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對於中國這個多民族國家而言,要實現國家的富強、人民的幸福與民族的振興,必須解決好民族問題。

    早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我們黨就曾提出民族區域自治的主張,並做了初步的探索和實踐。而後,長征這一舉世矚目的歷史大事件,推動了中國革命與中國民族問題的結合。長征途中,紅軍建立了甘孜博巴政府、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1945年10月,黨明確把民族區域自治作為解決內蒙古問題的基本方針。在籌建新中國、制定《共同綱領》的重大歷史關頭,我們黨最終確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賦予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讓他們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內部事務。

    “長夜難明赤縣天,百年魔怪舞翩躚,人民五億不團圓。一唱雄雞天下白,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

    這首膾炙人口的《浣溪沙》,寫于新中國第一個國慶之際。民族大家庭其樂融融的空前盛況,激發了毛澤東的詩人情懷,也為我們永遠地留下了那個令人感慨的歷史場景。

    歷史場景的背後,是歷經百年離散的中華民族蒼涼悲壯的奮鬥,是備受欺淩的少數民族不平等的過去。而這一頁,隨著新中國的成立被徹底翻了過去。作為保證我國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繁榮發展的制度,民族區域自治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産黨的“民族平等”建國方略。這一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偉大創造,揭開了我們多民族國家團結奮進的嶄新一頁,譜寫了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新樂章。

    (三)民族和民族問題的存在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現象。放在歷史的大坐標上看,新中國開啟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尊重歷史、合乎國情、順應民心的正確選擇。

    從歷史傳統看:“大一統”始終是中華各民族的價值追求和最高目標。入主中原的各族政權,都以統一中國為榮,以統一中國為己任。統一是中國歷史的主流,分裂從來不得人心。“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始終是歷代王朝處理民族問題的基本方略。歷代中央政府都對少數民族地區採取不同於內地的特殊政策進行治理。這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歷史淵源。

    從民族關係看: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各民族之間始終存在著密切而廣泛的經濟文化聯絡,各族人民共同開拓了祖國遼闊的疆域,共同凝聚成偉大的中華民族,共同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和歷史的進步。中華文明史既是一部各民族形成和發展的歷史,也是一部多民族相互交融、相互學習、共同進步的歷史。

    從文化淵源看:對祖國的熱愛和對中華民族身份的認同,是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文化基礎。在共同創造中華民族發展史的進程中,各民族對祖國山川土地、傳統文化高度依戀,對國家榮辱興衰和前途命運強烈關注,對祖國母親飽含深情。特別是1840年以來,在救亡圖存的抗爭中,各民族同仇敵愾,一致對外。共同的家園、共同的命運、共同的抗爭,促進了中華民族的大覺醒和中華民族的大團結,增強了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凝聚力。

    從現實條件看:我國各民族呈現大雜居、小聚居的特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漢族人口眾多,少數民族地大物博,漢族和少數民族地區存在著很強的互補性。同時,每個少數民族都有自己獨特的文化,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也各不相同。我們既要致力於維護國家的統一,共同建設強大的祖國,也要從民族的、地區的實際出發,注意照顧差異和特點。

    我們稱民族區域自治為“偉大的創舉”,正是因為,它標誌著我們黨在充分考慮歷史淵源和現實依據、政治條件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成功地走出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

    在一個有著56個民族的13億人口大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充分保障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這是中國共産黨對世界和平發展的貢獻,是中華民族對解決民族問題的人類智慧的貢獻。

    (四)鄧小平同志指出,制度是決定因素。歷史證明,我們黨在解決民族問題上,起“決定因素”的就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60年探索與實踐,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內涵日益清晰——

    國家的集中統一是前提。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是在國家集中統一領導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都必須服從中央的領導。

    一定的聚居區域是基礎。一個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是以一個或者幾個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一個民族,也可以在不同的聚居區建立相應的自治地方;在一個民族自治地方內,其他有一定聚居區域的少數民族也可以建立行政地位較低的自治地方。

    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是核心。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依照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除享有一般地方國家機關所享有的職權外,還享有若干自治權。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是民族區域自治最重要的特徵、最顯著的標誌。

    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幹部是關鍵。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首先要加強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建設。沒有本民族的幹部,民族區域自治就無從體現。

    保障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權利是實質。建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利,實質就是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使之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內部事務,真正實現當家作主。

    60年豐富和發展,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中國特色”日益鮮明——

    它是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的結合。既不是單純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單純的地方自治,而是兩者的有機統一。

    它是經濟因素與政治因素的結合。既充分考慮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等經濟因素,又考慮維護國家統一、促進民族團結等政治因素。

    它是歷史因素和現實因素的結合。既充分尊重我國多民族國家發展的歷史傳統,又正確反映了我國現實國情的客觀要求。

    它是制度因素和法律因素的結合。作為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體現了社會主義的本質和要求,並且得到了憲法和法律的確認和保障。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內涵和特徵,體現了國家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精神,反映了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原則,凝結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人民的實踐經驗與政治智慧。

    (五)周恩來總理曾經指著地圖對烏蘭夫同志説,內蒙古的形狀就像一匹奔騰的駿馬。今天,民族區域自治不僅為內蒙古這匹駿馬鋪就了豪邁馳騁的大道,更為中華各民族鋪就了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康莊大道。

    回首60年,我們看到了一串堅定的足跡:1947年,內蒙古自治區誕生;1949年,《共同綱領》確立民族區域自治為一項基本國策;1952年,《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發佈;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明確了民族區域自治的法律地位;1984年,頒布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年,修訂《民族區域自治法》;2005年,國務院頒布《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

    回首60年,我們看到了一串醒目的數字:截至目前,我國共建立了155個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在55個少數民族中,有44個建立了自治地方,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人口占少數民族總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面積佔全國總面積的64%多。同時,建立了1173個民族鄉,作為民族區域自治的重要補充形式。

    從茫茫草原到邊關南陲,60年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極大地激發了少數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贏得了少數民族同胞的衷心擁護。實踐證明,民族區域自治具有巨大的優越性——

    它有利於把國家的集中、統一與民族的自主、平等結合起來,是維護國家統一安定的重要基礎;有利於把黨和國家總的路線、方針、政策與民族自治地方的具體實際、特殊情況緊密結合起來,是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的重要形式;有利於把上級國家機關的領導、幫助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結合起來,是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的重要保障;有利於把國家的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與民族的繁榮、發展、進步、和睦結合起來,是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的重要前提;有利於把各族人民熱愛祖國的感情與熱愛自己民族的感情結合起來,是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重要途徑。

    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使得各民族在統一的社會主義祖國大家庭裏,既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又各得其所、各盡其能、各展所長。

    (六)幾十年來,無論我們在前進過程中遇到多少困難和風險,都始終保持了多民族國家的團結和統一,都始終保持了發展穩定的大局。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保證了民族平等和民族和諧,促進了56個民族同舟共濟、同甘共苦、同心同德。

    針對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的實際情況,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實行一系列優惠政策,不斷加大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扶持力度,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加速發展。

    從建國之後進行民主改革引導各民族共同走上社會主義道路,到開放黑河、綏芬河、滿洲裏、二連浩特等13個邊境城市推進民族地區的社會變革;從實施首要任務是發展民族地區經濟的西部大開發戰略,推動85%以上是少數民族聚居區的西部經濟社會大發展,到完成舉世矚目的青藏鐵路重點工程,築就青藏各族人民盼望已久的希望之路,不同時期的扶持政策,為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生機和活力。

    中央堅定不移地維護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也始終把國家利益放在首位。京包鐵路見證了在國家遭遇經濟困難的時候,內蒙古人民為國分憂,與內地患難相扶的動人往事。三年困難時期,在自身也缺糧的時候,內蒙古人民節衣縮食,硬是省下十多億公斤糧食送上鐵路線奉獻國家。

    “三千孤兒”的故事更是感人至深。1960年,內蒙古黨委、政府的領導和各族人民得知上海等地有一批吃不飽的孤兒後,提出由內蒙古來撫養這些孩子。自治區11個盟(市)37個旗(縣),共接收來自上海、浙江、江蘇、安徽等地的孤兒3000多名。草原母親張開溫暖的雙臂,含辛茹苦地把他們養大成人。這個超越地域、超越血緣的親情故事,作為共和國民族關係史上的佳話,至今還廣為傳誦。

    不僅僅是內蒙古,困難時期,新疆、廣西、寧夏、西藏等自治區,也都自覺自願地為祖國分憂。各民族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昇華了中華民族大家庭割不斷的親情。

    (七)一個人要進步,必須善於總結;一個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要發展,也必須善於總結。

    胡錦濤同志指出:“民族區域自治,作為黨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一條基本經驗不容置疑,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不可動搖,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的一大政治優勢不容削弱。”

    這是我們黨深刻總結民族工作實踐得出的經驗,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是黨團結帶領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證。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少數民族人口眾多、分佈廣泛的國情,決定了民族工作始終是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的一項重大工作,決定了民族問題始終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處理好的一個重大問題。

    從確立民族區域自治為重要的建國方略,到把民族區域自治寫進黨的基本綱領,並以基本法的形式加以規範,幾代中國共産黨人的偉大創造,充分保證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60年風雨考驗,60年探索實踐。今天,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在民族問題上的集中體現。因為這個制度,我們鞏固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體現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基本格局,保證了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

    (八)“中國的人口占到全世界的1/4,中國所發生的一切即使對中國以外的任何人沒有影響,本身也具有深遠的重要性。”一位國外哲人的話,發人深省。

    當今世界是一個民族的世界,3000多個民族分佈在200多個國家和地區。民族問題始終是一個世界性的重大問題,不僅關係到國家內部的安定,還經常成為國際局勢的焦點。為了解決民族問題,世界各國採取了多種多樣的政策,形成了各不相同的模式。

    在世界民族政策的大觀園中,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獨樹一幟,引人注目。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來,在第三次世界民族主義浪潮的衝擊下,有的國家走向四分五裂,有的爆發慘烈的民族仇殺,有的出現大規模的種族衝突。在這一片紛紛擾擾之中,我國經受住了嚴峻的考驗,始終保持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的大好局面。

    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的成就,引起了國際社會越來越多的關注。一些國外學者認為,這是對多民族國家民族政策模式的發展創新,是獨特的“中國經驗”。民族區域自治根植于中國的土壤,但其精神和價值超越了國界。

    縱觀歷史,橫看世界,我們可以自信地説,當代中國的民族工作、民族理論研究得好,民族政策制定得好,民族關係處理得好。之所以有這三個好,歸根結底,是因為我們黨在民族工作中形成了三大優良傳統:高度重視,實事求是,博大胸懷。這是我們黨民族工作的活的靈魂,也是保證民族區域自治切實發揮優勢的關鍵所在。

    (九)實踐無止境,發展無止境。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是一個不斷總結探索、與時俱進的過程。

    新世紀新階段,我國發展已經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面臨的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當代中國發展進步的旗幟,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旗幟。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勝利,開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也只有放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格局中,放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大背景下,才能堅持得下去、完善得起來。這是歷史賦予我們的莊嚴使命。

    胡錦濤同志指出,“民族地區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歸根到底要靠發展來解決”,強調“我們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民族地區發展的極端重要性”,並提出了“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新世紀新階段民族工作主題。

    這為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堅持和完善提出了新目標。大力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最重要的是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促進民族自治地方又好又快發展,著力解決各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保證各族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加強法制建設和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建設,為民族地區改革、發展、穩定提供保障。

    (十)60年甲子輪迴。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站在了新的起點上。

    經歷了制度與體制的創新,承載著團結與發展的成就,正在慶祝自己60年誕辰的內蒙古自治區,向世界呈現著自己的歷史與現實。

    這是一段耐人尋味的見證,更是一種令人感奮的象徵。它將光榮與自豪贈予我們曾經走過的歷史,也將寓意深刻的啟示帶給中華大地——

    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把各族人民的意志凝聚起來、聰明才智發揮出來,我們就一定能夠形成推動現代化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磅薄偉力,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五十六個民族,團結的力量勢不可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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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戰爭勝利後,黨針對內蒙古地區存在的民族分裂和所謂“獨立自治”活動等複雜鬥爭形勢,展開了以民族區域自治解決內蒙古民族問題的偉大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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