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8月8日電(記者楊霞、肖文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齊二藥”假藥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對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總經理尹家德,副總經理朱傳華、郭興平,化驗室主任陳桂芬,藥品採購員鈕忠仁提起公訴。
據公訴機關指控,本案被告鈕忠仁和郭興平作為齊二藥公司負責原、輔料採購的相關人員,違反物料採購應(派人)對供貨方實地考察和要求供貨方提供樣品進行檢驗等相關規定,嚴重不負責任,在未確切核實供應商王桂平(另案處理)的供貨資質的情況下,2005年10月,經郭興平同意,鈕忠仁向王桂平購入了1噸由二甘醇冒充的丙二醇。
本案被告陳桂芬、朱傳華作為齊二藥公司負責化驗、生産質量的相關人員,在明知該批假冒丙二醇“相對密度”不合格,並且公司檢驗設施不齊全,檢驗人員檢驗資質不全,沒有做“鑒別”檢驗項目的情況下,違反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定,仍開具虛假的合格檢驗報告書,致使該批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産。
尹家德作為齊二藥公司總經理,主管公司的全面工作,在明知本公司絕大多數檢驗人員檢驗資質不全的情況下,對公司的物料採購、藥品生産等生産活動的管理嚴重不負責任,致使上述假冒丙二醇被投入生産。
由於本案5名被告的嚴重失職,導致齊二藥公司于2006年3月將假冒丙二醇輔料用於生産批號為06030501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當年4月,該批藥品被位於廣州的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應用到患者的治療中,導致15名患者出現急性腎衰竭或者神經系統損害等“二甘醇”中毒的症狀,其中13人死亡、2人病情加重。
法庭表示,本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