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農産品産地安全管理。2006年,農業部制定了《農産品産地安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了産地監測與評價機制,設置了國家和省級監測點,監控農産品産地安全變化動態。
二是強化生産過程監管。2006年啟動了國家級農業標準化示範縣(場)建設項目,帶動生産者加強生産檔案記錄;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生産檔案記錄製度。
三是強化包裝標識管理。農業部制定了《農産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又出臺了《全面推進“農産品標識計劃”的實施意見》,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全國農産品標識覆蓋率達到70%以上,省會城市重點批發市場農産品標識覆蓋率達到90%以上。
四是強化市場準入管理。2004年農業部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開展了農産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試點工作。大連、西安、鄭州等城市已經全面實施市場準入。
五是強化檢測監督。自2001年國家例行監測工作開展以來,農業部共檢測蔬菜樣品8.3萬個,畜産品4萬個,水産品1500多個,獲得有效數據110萬個。目前,30個省均已開展了省級例行監測工作。
六是強化信息披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