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20日電(記者 王婭妮)山東省近日規定,當前,各級黨政群機關不再增設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和工作任務增加的部門所需機構編制,主要通過內部整合和調劑解決。對擅自增設機構、超編進人、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等問題將嚴肅查處。
山東省近日出臺的《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意見》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存在擅自增設機構和提高機構規格、在機關使用事業編制或自定編制、超編制配備人員和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等問題,上級業務部門干預下級機構編制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對此,山東省要求,凡涉及職能調整,機構、編制和領導職數增減的,統一由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按程序報同級機構編制委員會或黨委、政府審批;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無權決定機構編制事項。
山東省規定,對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擅自增設機構、提高規格、變更名稱、增掛牌子、增加人員編制、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超編進人等問題,將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限期糾正。對應當追究責任的相關人員,由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上級業務部門以下發文件、召開會議、批資金、上項目、搞評比、打招呼等方式干預下級部門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和人員配備的,要嚴肅查處。
山東省還規定,對擅自增設的機構,財政部門不得納入政府預算範圍,銀行不予開設賬戶;對擅自增加的人員,組織、人事、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不予辦理錄(聘)用、調配、畢業生就業、工資核定、社會保障、退役士兵安置等手續,財政部門一律不予核撥經費。
山東將逐步在全省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以確保具體機構設置與按規定審批的機構相一致、實有人員與批准的編制和領導職數相對應。並逐步建立機構編制公開制度,對不涉及國家秘密的機構編制及執行情況,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