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廈門9月2日電(記者李慧穎)廈門大學日前公佈的2008年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從2008年起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不再按計劃內與計劃外錄取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請獎學金、助學金,實行獎學金、助學金抵學費制度。
按照規定,2008年起,在廈大就讀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在職生、MBA、法律碩士、單考生)均可申請並獲得獎、助學金。碩士研究生獎學金分四個檔次,特等、一等和二等分別為5.1萬元、1.7萬元和1.5萬元,均含學費和生活費,三等獎學金為生活費0.4萬元;博士生獎學金分五個檔次,金額從9萬元到0.6萬元不等。除特等獎外,研究生獎學金等級將一年一評,第一年根據其入學成績決定,第二年起則根據其在校成績決定。
據介紹,廈大明年起每年還將為碩士、博士研究生提供總額1500萬元的助學金,助學金通過承擔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獲得。
廈大招生辦公室表示,過去學生僅憑入學成績來決定其是否能享受3年公費研究生待遇,這容易培養一勞永逸、沒有進取心的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抵學費制度旨在破除公費研究生“終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