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9日電(記者 毛曉梅、王文帥)中國保監會9日公告稱,為發揮行業和社會監督作用,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保監會制定了《保險營銷員誠信記錄管理辦法》。《辦法》日前已下發各保監局、保險公司和保險仲介機構,並將於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分總則、表彰獎勵記錄、違法違規記錄、投訴記錄和附則五大部分。這是保監會首次為保險營銷員隊伍建立個人信用檔案。目前全國共有180多萬保險營銷員。
《辦法》明確規定,保監會負責制訂保險營銷員誠信記錄管理制度。保監會派出機構即各保監局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保險營銷員誠信記錄管理工作。各地具有保險營銷員行業管理職能的行業協會組織負責對本轄區保險營銷員的誠信記錄進行審核。各申報機構應當對申報的保險營銷員誠信記錄的真實性負責。
根據《辦法》,保監會將在指定網站“www.circ.gov.cn”統一披露保險營銷員的《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保險營銷員展業證》登記信息和誠信記錄信息。屆時社會公眾可登錄網站查詢。
《辦法》還強調應當按照規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和披露權限履行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