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宋琬如、白潔純)中國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副主任姜麗明22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我國對農戶貸款的覆蓋率已達32%,基本能夠滿足農民小額貸款和生産的需求。
姜麗明表示,目前農村貸款難主要存在於一些額度大、期限長的貸款需求上。從風險控制角度來看,此類貸款的發放需要提供抵押和擔保,而現行法律仍存在一些障礙。另外,農村信用體系不完善,信用環境相對較差,貸款有效需求不足等也導致了貸款難問題。
她分析,農村貸款難根源在於擔保難。為此,銀監會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鼓勵和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探索一些符合農村經濟特點的擔保抵押方式,凡是法律上不禁止、評估價值較合理、權屬較清楚的財産都可以進行抵押。同時也鼓勵農村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一些新方式,如農戶聯保、合作共同體等。
銀監會:目前已有24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獲批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白潔純、宋琬如)銀監會合作金融機構監管部副主任姜麗明22日表示,目前已有24家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獲批,共吸收各類資本2.1億元,吸收存款2.9億元,累計發放貸款2.2億元。
姜麗明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依照過去的經驗,新設的農村金融機構需要3年左右可以實現盈利,而已獲准的24家新型機構,在9個月的時間內,已有8家開始盈利。因而,據銀監會分析,大部分機構在一兩年內可實現盈利。
她説,由於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規模較小、抗風險能力較低,為保護存款人利益,銀監會將實行比商業銀行更嚴格、更具體的監管措施。
在分類監管方面,充足率達到2%以下的,將及時實施市場退出;充足率在4%到2%之間的,停辦部分業務或取消部分高管人員資格,限期達到標準;充足率在8%和4%之間的,督促其儘快按照標準達到監管要求;資金充足率在8%以上的,將減少一些檢查頻率。
在持續監管方面,對於非現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將組織現場檢查,並跟蹤整改情況。
在定點監管方面,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的業務與母公司一起實施並表監管,並加強母公司的監管。
在協調監管方面,將建立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社會仲介機構密切合作的監管體系,鼓勵動用地方審計力量來實施外部檢查,鼓勵聘用仲介機構進行審計。
銀監會發佈關於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6日電(記者 劉詩平 白潔純)中國銀監會日前發佈《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對現行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相關制度進行調整和完善。這是繼去年底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政策後,銀監會圍繞改進“三農”金融服務出臺的又一重大支農政策。
銀監會決定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全面推開
經國務院同意,銀監會決定擴大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範圍,將試點省份從現在的6個省(區)擴大到全部31個省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