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1月24日電(馬千里、倪曉穎)近日,青海省商務廳和青海省環保局聯合製定了青海省出口企業環境監管方案,堅決制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出口行為。
青海省出口企業環境監管方案是根據商務部和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的。
據了解,為強化出口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青海省商務廳和青海省環保局成立了聯合工作小組,負責對出口企業環境監管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監管,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根據監管方案,青海省商務廳和青海省環保局將建立出口企業的環境執法檔案數據庫,實施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和整改動態管理;對環境問題突出的企業推行環境監督員制度,強化企業內部環境監管。另外,建立並充分運用兩部門間的信息聯動共享機制,切實加強對出口企業的環境監管,督促出口企業承擔社會環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