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5日電(記者孔博 肖文峰)廣東省紀委近日正式通報2007年查處的廣州市海珠區原新滘鎮副鎮長江祖根違規批地受賄案等8起損害群眾利益典型案件,要求全省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從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對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防治工作。
8起案件中有4起是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或侵佔資産的。廣州市海珠區原新滘鎮副鎮長江祖根利用分管鎮村規劃建設、國土管理、房屋報建、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之便,于2001年至2002年間先後接受三家公司和個體老闆等人的請托,違規辦理53份宅基地使用證,從中受賄人民幣153萬元、港幣10萬元。2003年,江祖根到香港出差期間,接受某公司負責人給予的10萬元港幣作為賭資,前往公海賭船賭博並全部輸光。江祖根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被沒收財産、贓款68.43萬元。
梅縣社保局原副局長張偉洪違規為56名親友辦理保險業務,並侵佔社保基金55.6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佛岡縣婦幼保健院原院長雷志松收受醫療器械商、藥商給付的回扣及好處費13.5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被沒收財産人民幣8萬元。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原院長梁東、原副院長陳小東接受三家藥業公司賄賂62萬元,梁東還讓某醫藥公司代付醫院廣告費45萬元,承諾以醫院每年增購該公司經營的藥品作為“補償”。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外,茂名石化煉油分部含鹼污水水體污染事故的28名相關責任人員受到處理,其中3名直接責任人員被開除廠籍、留用察看一年;3人受到記大過處分並罰款4000元;2人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車間相應職務;茂名石化煉油分部環保部部長等19人分別被罰款1000元-3000元不等。
另外3起被通報的案件分別是:東莞市南城廢舊物資回收公司有關人員上路攔車打人案、遂溪縣北坡興文中學亂收費案和惠來縣東隴、華湖兩鎮有關人員弄虛作假騙取合作醫療款案。有關人員均已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的懲罰或正在被追究相關責任。
廣東省紀委通報指出,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工作部門要重點查處在徵地拆遷、農民工工資支付、社保基金、安全生産、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收費等民生領域中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有效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對頂風違紀、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廣東省紀委通報陸豐公路局局長大辦母親喪事的違規行為
新華社廣州1月5日電(記者孔博 肖文峰)廣東省紀委近日正式通報,原陸豐市公路局局長謝平發大操大辦其母親喪禮,違反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給予其黨內撤職和行政降級處分,並將其調離陸豐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2007年10月31日,謝平發的母親去世,謝與其兄弟姐妹商議決定,遺體火化後於同年11月17日舉辦葬禮。葬禮當天,謝平發等雇了20多人的儀仗隊(當地俗稱“八音”)在靈臺拜祭,送葬隊伍達1000多人,其中有8名為陸豐市公路局幹部職工。葬禮後,分兩處設宴100席供送葬人員食用,場面十分張揚,引起當地群眾的議論,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11月18日,汕尾、陸豐市紀委在廣東省紀委的要求下迅速組成聯合工作組,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在查明事實後,汕尾市紀委決定給予謝平發黨內撤職處分;汕尾市公路局決定給予謝平發行政降級處分,並將其調離陸豐市公路局,另行分配工作。
廣東省紀委通報指出,謝平發大操大辦母親葬禮,違反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並未按規定向當地或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這件事的發生反映了個別同志紀律觀念淡漠,對黨規黨紀置若罔聞,我行我素。
廣東省紀委要求全省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從這件事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黨性觀念、紀律觀念,帶頭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倡導和引領良好社會風尚,抵制各種錯誤和腐朽的思想,抵制借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的不正之風。